自06年6月1日起,全国民航将试行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报销凭证。
据了解,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试行期为两年,各航空公司自行设计使用的电子客票报销凭证即时废止。此后,困扰民航电子客票发展多年的报销凭证问题将因此获得解决,此举也将大大方便旅客乘机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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