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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检员考试精讲班第1讲讲义(二)
发布时间:2008/1/9 17:11:36 来源:xue.net 编辑:城市总裁吧

第一章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

第一章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一共有13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一)、法定检验

(二)、进出口商品检验; 

(三)、动植物检疫 

(四)、卫生检疫与处理

(五)、进口废物原料、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 

(六)、进口商品认证管理 

(七)、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和卫生注册管理 

(八)、出口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检验; 

(九)、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 

(十)、货物装载和残损鉴定; 

(十一)、进出口商品质量认证 

(十二)、涉外检验检疫、鉴定、认证机构审核认可和监督涉外检验检疫、鉴定、认证机构审核认可

(十三)、与外国和国际组织开展合作

(一)、法定检验

1、概念“法定检验检疫”,又称强制性检验检疫。(参见教材P9。)

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对必须检验检疫的出入境货物、交通运输工具、人员及其事项等依照规定的程序实施强制性的措施。

2005年1月1日实施的《目录》共涉及H.S编码21类,编码497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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