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历史法学派是19世纪兴起的一个法学派别,下列哪个选项代表了该学派的观点?
A.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
B.法是一种历史现象,是阶级社会的产物
C.法象语言、风俗、政治一样,是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的
D.法是在所有的人中确立的,并得到全人类平等遵守的自然理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5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这一规范属于: A.授权性规范 B.准用性规范 C.委任性规范 D.非确定性规范
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哪种情况不能形成法律关系?
A.张某(女)之父向李某索要5万元彩礼,否则不许二人登记结婚
B.医生丁某给患者王某某进行肾移植手术失败
C.张某欠李某2万4千元,到期未能偿还
D.居民刘某在家忘记关闭水阀,致使楼下其他住户被淹,被派出所罚款
4.下列何种表述属于法的规则?
A.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B.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C.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D.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
5.法律人适用法律的最直接的目标就是要获得一个合理的法律决定。学生甲和学生乙就法适用的目标展开讨论。学生甲的观点是:
①做法律决定的人在做决定的过程中应该尽可能地避免武断和恣意。
②法律人保障其法律决定的正当性与非法律人相同的地方在于:通过运用特定法律人共同体所普遍承认的法学方法如客观目的解释保证其法律决定与实质价值或道德的一致性。
③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的程度越高,人们有效地安排和计划自己的生活的可能性越大。法律决定的正当性程度越高,人们安排和计划自己满意的生活的可能性越大。
学生乙的观点是:
①武断性和恣意性的多少并不影响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
②如果法律决定不具有正当性或正当性程度非常低,一个社会就不可能是一个和谐的长治久安的社会,也就是说该社会的秩序最终可能解体。
对于上述观点进行分析,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A.学生甲的观点①和观点② B.学生甲的观点②和学生乙的观点②
C.学生甲的观点③和学生乙的观点② D.学生甲的观点③和学生乙的观点①
6.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说法中不正确有: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里的“法律”不仅包括宪法和法律,还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这是文义解释中的扩大解释
B.我国《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 人身损害的, 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其责任性质是严格责任。这是一种体系解释
C.《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其中“子女”是成年子女,这是限制解释
D.我国《刑法》第 357 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此条属于立法解释
7.下列关于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关系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A.法律责任是法律制裁的前提 B.法律责任是法律制裁的后果和体现
C.有法律责任不一定有法律制裁 D.有法律制裁时,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也有轻有重
8.下列有关精神病患者选举权的论述,不正确的是:
A.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年满18岁的精神病患者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主体
B.年满18岁的精神病患者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应列入选民名单
C.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年满18岁的精神病患者可暂不行使选举权
D.我国宪法规定,年满18岁的精神病患者可否行使选举权,须经选举委员会确认
9.以下对我国公民的物质帮助权理解不正确的是:
A.该权利是一项受益权,享受者不一定具有劳动者的身份
B.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公民也可以成为该权利的主体
C.成为该权利主体的前提是权利的享受者必须对社会作出过贡献
D.年老的、患有疾病的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中国公民都可以成为该权利的主体
10.所谓基本权利效力是基本权利对社会生活领域产生的拘束力,其目的在于保障宪法规定的人权价值的实现。基本权利效力源于宪法本身的效力,通过具体主体的权利活动体现基本权利的价值。下列关于基本权利效力的说法哪项是不正确的?
A.宪法基本权利效力是一种抽象的权利宣言
B.在宪政运行过程中发生基本权利效力的争议时,可以通过具体的诉讼或其他规范化程序得到解决
C.宪法基本权利效力源于宪法本身的效力和法律权利的基本属性
D.基本权利效力具有广泛性,这种广泛性既包括作用的主体的广泛性,即包括一切形式的国家权力主体和非权力主体,也包括内容的广泛性,从公民的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权利领域到人身权利和自由领域
11.依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项表述是不正确的?
A.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B.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D.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12.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个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
A.对传染病人的强制隔离措施 B.本行政区内外资企业的财产征收制度
C.本行政区内经济、文化及公共事业建设 D.本行政区内乡政府的产生、组织和职权的规定
13.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的表述错误的是:
A.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大、国务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
B.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修改议案,须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三分之二多数、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同意
C.基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大
D.基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我国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
14.关于我国公民的政治自由说法正确的是:
A.我国已经制定了关于出版自由的《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管理实行事前审查制
B.我国已经制定关于结社自由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它不调整以营利为目的的结社
C.我国已经制定了关于游行示威自由的《集会游行示威法》,实行申请与许可制度
D.宗教信仰自由在我国受到宪法保障,我国目前已经有8个全国性宗教团体
15.《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一部极为重要的法典。下列关于《唐律疏议》的论述中,不正确的是:
A.《唐律疏议》中的《律》是指《贞观律》 B.《唐律疏议》的称呼是元代以后才出现的
C.《唐律疏议》的完成,标志着中国古代立法达到了最高水平
D.《唐律疏议》全面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水平、风格和基本特征
16.下列不属于明朝中央司法机构的是:
A.都察院 B.刑部 C.御史台 D.大理寺
17.秦朝时期,有张三和李四是邻居,但双方关系很差,互相仇视。张三某日到县令处告发李四,称李四在家偷习《诗》、《书》(秦律规定,有敢偶语《诗》、《书》者,处弃市),要求县令对李四定罪。经县令调查,张三告发之事纯属捏造,是张三为泄私愤而编造的。根据案情,本案如何处理?
A.张三积极向官府报告可能存在的犯罪,即使错误,亦不构成犯罪
B.张三为泄私愤而诬告李四,构成诬告罪,但因未造成损失,从轻发落
C.张三的行为构成诬告罪,以诬告罪惩处
D.张三的行为构成诬告罪,处以弃市的刑罚
18.下列关于唐宋时期的诉讼制度表述正确的是:
A.唐代规定对于人赃俱获,但经拷讯仍不认罪的人犯,可以根据证据定罪
B.唐律规定对于有特权仅身份的人和老幼废疾之人禁止使用刑讯,必须有五人以上证实其犯罪事实才能定罪 C.两宋时期注重证据,仅被告有举证责任
D.南宋时期中央司法机关制有专门的检验科目,全国通行,并出现了《洗冤录》等世界最早的法医学著作
19.以下有关罗马法的分类的论述中,正确的是:
A.根据立法方式不同可划分为市民法与万民法
B.根据罗马法的适用范围可划分为公法与私法
C.长官法专指由罗马高级官吏发布的告示、命令等所构成的法律,内容多为公法
D.市民法是指仅适用于罗马市民的法律;万民法是调整外来人之间以及外来人与罗马市民之间关系的法律
20.下列关于法国人权宣言与法国宪法说法正确的有:
A.《人权宣言》不仅奠定了法国宪政制度的基础,而且是多部法国宪法的序言
B.《人权宣言》第2条规定了保护人的天赋和不可侵权的权利;这些权利是:自由、财产、教育和反抗压迫 C.1791年宪法是法国第一部宪法,确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制
D.1958年宪法是法国现行宪法,与1946年宪法大同小异 : [NextPage]
21.针对市场上液化石油气泄露致消费者死亡事件时有发生,甲市政府办公厅下文规定,为了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对申请办理液化石油气管道入户的用户,应在指定的五个知名产品的品牌中挑选灶具。关于上述行为有以下说法,其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甲市政府的行为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安全,保护名牌产品净化市场,是合法行为
B.甲市政府的行为是限制竞争行为,依法应当被禁止
C.甲市政府的所在地的相应级别工商局应当对该行为进行查处
D.对被指定的灶具生产厂家可以酌情给予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22.甲企业为纺织行业的龙头企业,在发展中形成了诸多具有竞争优势的技术,并对此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并与研发部的职工均签订了保守商业秘密合同。2006年王宏进入甲纺织企业研发部,工作期间王宏将机密文件从公司的电脑中下载到自己的电脑中,还制作成光盘。2007年10月,王宏辞职。2008年1月,王宏和其他4人设立乙有限公司,王宏占70%的股份并任公司总经理。凭借从甲纺织企业获得的机密文件,乙有限公司迅速占领东北市场。甲纺织企业于2008年3月知道此种情况后,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王宏与乙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的责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文件是王宏在工作期间正常获得的,因此,其行为没有侵犯甲企业的商业秘密
B.乙公司没有侵犯甲企业的商业秘密,因此,甲企业只能追究王宏的赔偿责任
C.甲企业应当举证是否对该核心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
D.甲企业没有在东北开拓业务,如果王宏和乙公司的行为没有造成甲公司的经济损失,那么也就没有侵犯其商业秘密
23.某商场实行“买一送一”的促销活动,买一盒洁面乳可以获赠一瓶由该市消费者协会推荐的洗发露。牟女士购得一件回去使用后,发现头发掉得厉害。经鉴定,该瓶洗发露中含有较强的有毒物质,使用之后会导致人的毛发脱落。针对以上事实,下面分析正确的是:
A.由于洗发露是附赠品,所以厂家不对牟女士负赔偿责任
B.商场应对牟女士负过错责任,但是其是否存在过错由牟女士进行举证
C.该市消费者协会应对牟女士负连带赔偿责任
D.根据产品质量责任的特殊规定,牟女士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
24. 根据《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的下列业务规则,正确的是:
A.商业银行在贷款利率的上下限内,可以自主确定贷款利率
B.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
C.因行使抵押权取得的不动产,应当自取得之日起1年内处分
D.商业银行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25.某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贺某操纵上市公司董事会,拟以公司名义作出虚假陈述,董事会成员唐某不同意该做法,但在意见书上签了字。杉达证券承销公司董事会怀疑该上市公司存在虚假陈述的情形,但是在经过一番讨论之后,决定对此不出具保留意见。宏达公司对该股票上市提供了咨询服务。结果投资人遭受了很大的损失,对此下列分析错误的是:
A.投资人可以向实际控制人贺某主张权利,也可以向该上市公司主张
B.该上市公司董事唐某应对此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杉达证券承销公司应对此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提供上市咨询服务的宏达公司应对投资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6.根据《审计法》,下列审计活动中,符合关于审计程序的法律规定的是:
A.对较小企业单位的审计采取独任审计制,即由一个审计人员单独进行
B.实施审计前未向被审计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情况
C.实施审计3日前未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D.审计人员进行调查时,未出示审计人员的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
27.根据《劳动合同法》,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是:
A.职工潘某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但缓期执行
B.女职工陆某因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但她尚在怀孕期间
C.职工孙某因工负伤且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医疗期结束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D.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不得不裁员,公司决定与技术骨干沈某解除劳动合同
28.根据《房地产管理法》,有关房地产的抵押,下列哪一项表述是错误的?
A.以房地产作为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取得该房地产的所有权
B.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设定抵押权
C.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
D.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上建成的房屋抵押权实现时,应先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
29.民族自决原则是现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根据这个原则,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
A.一国国内的不同民族都有权利平等地参与该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务
B.一国国内的不同民族都有权利依据民族自决原则,主张从该国家中分离出来,建立自己的国家
C.对于其他国家某一少数民族以武力方式试图从一国分离出去的活动,任何国家都有义务给予援助与支持 D.对于其他国家某一少数民族以武力方式试图从一国分离出去的活动,任何国家都有权利给予援助与支持
30.甲公司是瑞士一集团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该公司将SNS柔性防护技术引入中国,在做了大量的宣传后,开始被广大用户接受并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原甲公司员工古某利用工作之便,违反甲公司保密规定,与乙公司合作,将甲公司的14幅摄影作品制成宣传资料向外散发,乙公司还在其宣传资料中抄袭甲公司的工程设计和产品设计图、原理、特点、说明,由此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甲公司起诉后,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的有关规定,判决乙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5万元。针对本案和法院的判决,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A.一切国际条约均不得直接作为国内法适用
B.《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可以视为中国的法律渊源
C.《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不是我国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法院的判决违反了“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
D.《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分属不同的法律体系,法院在判决时不应同时适用
31.甲国船东的货轮“和谐号”(在乙国注册)在丙国港口停泊期间,非丙国籍船员詹某和卡某在船舱内因口角引发斗殴。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和实践,下列判断哪项是错误的?
A.丙国通常根据詹某或卡某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B.丙国通常根据该船船长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C.即使根据甲国驻丙国领事的请求,丙国不可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D.丙国通常根据乙国驻丙国领事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32.下列哪种情况下,根据国际法,国家可以对其公民提供外交保护?
A.当一国公民在外国被抢劫后,其立即向该国领馆提出外交保护请求时
B.当一国公民在外国被抢劫后,该外国当局将案情通知领事时
C.当一国公民在外国被抢劫后,该案正在外国法院的审理中
D.当一国公民在外国被抢劫后,其在向该外国当局任何机构所提出的救济要求均被拒绝时
33.中国公民王某2001年通过其在甲国的亲戚代为申请甲国国籍,2006年获甲国批准。2007年5月王某在中国因违法行为被刑事拘留。此时,王某提出他是甲国公民,要求我国有关部门通知甲国驻华领事。经查,根据甲国法律王某持有的甲国护照真实有效;王某本人到案发时从未离开中国,也从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根据中国《国籍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
A. 王某仍是中国人 B. 王某是中国境内的外国人
C. 王某是中国法律承认的具有双重国籍的人 D. 王某的国籍状态不确定
34.国际争端的政治解决方法包括谈判与协商、斡旋与调停、调查与和解。其中,斡旋与调停的区别是: A.进行斡旋的第三方可以是国家、国际组织或个人;而调停的第三方只能是国家或国际组织
B.斡旋结束后,无论争端是否解决,第三方的任务即告完成,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调停的第三方则需要承担责任
C.斡旋的第三方不参加当事国的谈判;调停的第三方直接参加或支持谈判
D.斡旋一般是第三方善意主动进行的;调停的第三国是应当事国一方或各方邀请而参与争端解决的
35.下列在我国法院提起的诉讼中,不构成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是哪一项?
A.发生在美国的犯罪行为因在我国发生结果而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
B.中国公民和美国公民之间的婚姻关系
C.中国公民和德国公民之间的继承关系
D.因发生在印度的交通事故而产生的侵权行为关系
36.在中国,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国际私法的渊源?
A.国际条约 B.国内立法 C.国际惯例 D.国内判例
37.住在美国伊利诺斯州的一对表兄妹因为该州禁止近亲通婚,遂到肯塔基州结婚,然后又回到伊利诺斯州居住。后来,男方在该州执行公务中死亡,女方即以死者遗孀的身份在明尼苏达州(被告所在地)依据《联邦雇主责任法》对男方的雇主提起赔偿诉讼。明尼苏达州法院应:
A.承认女方的遗孀地位,受理赔偿诉讼
B.男女双方的婚姻依肯塔基州的法律有效,则到处有效
C.当事人规避伊利诺斯州的法律,拒绝承认当事人婚姻的效力,因此驳回诉讼
D.因为当事人的规避行为规避的是外州的法律,应视为有效
38.中国籍公民孙某与华侨赵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12年后孙某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孙某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依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A.因双方在定居国结婚,不应受理 B.因双方已定居国外12年,不应受理
C.该中国法院有权受理 D.告知双方先订立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书面协议
39.一位在法国有住所的瑞士人,在法国去世前曾立遗嘱,将包括在英国的财产在内的全部财产给其养子。但依瑞士法规定:死者的亲生子享有合法继承90%的应继份。为此,死者亲生子向英国法院起诉,根据瑞士法对遗产主张权利。而依英国法规定:关于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住所地法;依法国法规定:关于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英国法院最终适用瑞士继承法的行为属于:
A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双重反致
40.在新西兰注册登记的破浪远洋运输公司,其主要办事机构设在新加坡,章程中规定的公司住所地在澳大利亚。现中国法院审理一起涉及破浪远洋运输公司中国业务的案件,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判断破浪远洋运输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问题时,我国应当如何适用法律?
A.只能适用新西兰法 B.重叠适用新加坡法和澳大利亚法
C.重叠适用新西兰法和新加坡法 D.重叠适用新西兰法和中国法: [NextPage]
41.下列关于在我国审理的涉外仲裁案件中财产保全的说法,正确的有:
A.由仲裁委员会进行财产保全 B.裁定采取保全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供担保
C.仲裁申请应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D.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都可裁定
42.根据中国对外签定的税收协定,对预提税的征税限定,一般规定的预提税的限制税率为多少?
A.不超过10% B.超过10% C.20% D.不超过20%
43.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保全货物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保全货物是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如果另一方当事人仍持有或控制货物的处置权,该当事人有义务对他所持有的或控制的货物进行保全。保全货物是特定情况下,当事人依据公约必须承担的义务
B.有义务采取措施以保全货物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将货物寄放于第三方的仓库,由对方承担费用,但该费用应当合理
C.如果发运给买方的货物已经到达目的地,并交给买方处置,买方可根据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拒绝接收货物。尽管卖方在目的地没有代表或代理人代为处置货物,因为卖方违约在先,买方也没有义务保全货物,可听任该批货物由承运人处置,货物损失由卖方承担
D.对易于迅速变坏的货物,保全货物的方式可以是将该批货物售出,出售货物的一方可以从出售货物的价款中扣除保全货物和销售货物发生的合理费用
44.甲国A公司(买方)与乙国B公司(卖方)签订一进口水果合同,价格条件为CFR,装运港的检验证书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但约定买方在目的港有复验权。货物在装运港检验合格后交由C公司运输。由于乙国当时发生疫情,船舶到达甲国目的港外时,甲国有关当局对船舶进行了熏蒸消毒,该工作进行了数天。之后,A公司在目的港复验时发现该批水果已全部腐烂。依据《海牙规则》及有关国际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C公司可以免责 B.A公司应向B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提供的货物与合同不符
C.A公司应向C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没有尽到保管货物的责任
D.A公司应向B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没有履行适当安排保险的义务
45.中国甲公司(卖方)与德国乙公司(买方)签订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使用了“CIP汉堡”贸易术语。下列哪一种说法符合该贸易术语的要求?
A.货物应运至汉堡港 B.货物风险自货交第一承运人时转移
C.由甲公司负责办理进口手续 D.甲公司订立多式联运运输合同,乙公司负责办理保险
46.A与B两公司签订进口某批货物的买卖合同,并约定A公司应于约定期内开立以B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保兑信用证。A公司依约向甲银行申请开立了信用证,并由B公司所在国的乙银行保兑,B公司收到信用证即办理完装运手续,随后便向乙银行提交了符合信用证各项要求的单据,要求乙银行付款。对此,乙银行应该:
A.依B公司的要求付款,而不得拒绝 B.拒绝B公司的付款要求
C.可以付款,但须在取得开证行甲银行的同意后付款 D.可以付款,但须取得A公司的同意后付款
47.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区域经济安排)是WTO下列哪个原则的例外?
A.国民待遇原则 B.最惠国待遇原则 C.一般性取消数量限制原则 D.对发展中成员特殊优惠的原则
48.张律师在一民事案件中,因故与原告谢某解除了委托关系。同案中有独立请求权的王某作为第三人委托张律师作他的诉讼代理人参加本案诉讼,张律师应如何处理?
A.因法律无明文规定,由张律师自行决定 B.在征得谢某的同意后,可接受王某的委托
C.不得接受王某的委托 D.无需征得谢某的同意,可直接接受王某的委托
49.王某原是甲市A区法院法官,2005年11月通过司法考试。2006年11月11日辞去法院的工作并向甲市司法局申请执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不能作为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执业
B.不能承办其女儿所任法官的法院管辖的案件,作为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C.在2008年11月11日以后才能到A区法院出庭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D.在2008年11月11日之前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50.下列关于公证机构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正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B.公证机构进行公证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
C.北京市只能设立一个公证机构
D.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51-90题,每题2分,共80分。
51.纵观自然法理论的发展史,可以大体上划分为三个基本阶段。那么下列关于自然法理论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中世纪的神学的自然法将上帝的意志或者理性与法的两个层次联系起来,形成多层次的法理论。代表人物奥古斯丁认为按照效力的等级,法可以被划分为四个层次:永恒法、自然法、人法和神法
B.古希腊的哲学自然法理论将法划分为(作为本质的)自然法与(作为现象的)实在法两个层次
C.伴随着神之角色的消逝,“自然”一词的内容在近代的自然法观念上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人的理性成为自然的核心含义。这种理性的自然法以对人的预设为出发点,进而认为人的基本权利是自然法的关键
D.自然法的含义经历了从“本质”到“神意”再到“人的理性”的演变,但其基本的认识结构并未发生变化,这种认识结构就是自然法的一元论
52.关于我国的非正式法律渊源,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在当代中国,所有的习惯都是可以作为补充制定法的渊源的
B.非正式法律渊源与刑法的基本原则并不矛盾,同样可以适用在刑事法律的领域
C.在普通法系国家,判例是非正式的法律渊源;而在民法法系国家,判例是正式的法律渊源
D.《民法通则》第6条明确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由此可见,政策是我国的正式的法律渊源之一
53.下列关于法适用的步骤的哪些说法正确?
A.法律解释对于法律适用来说是可有可无的,不是必要的
B.当法律人在选择法律规范时,他必须以该国的整个法律体系为基础
C.法律人适用有效法律规范解决个案纠纷的这三个步骤是各自独立且严格区分的单个行为
D.法律人适用法律解决个案纠纷的过程,首先要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作为小前提;其次要选择和确定与上述案件事实相符合的法律规范,作为大前提;最后以整个法律体系的目的为标准,从两个前提中推导出法律决定或法律裁决
54.吴某是一个著名的球星,相关消息经常出现在报纸杂志上。有个记者对吴某相关的某事做了报道,但吴某认为记者的报道失实,要求记者赔礼道歉并赔偿,记者拒绝。吴某恼羞成怒,出资雇佣几个人将该记者打伤。后来司法机关介入,将吴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拘留。吴某声称,他明知打伤记者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但是记者的报道严重失实,他忍无可忍。社会公众对吴某的行为议论纷纷。关于此事,以下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A.吴某明知故意伤害是违法的,但还执意去做,明知故犯,应当罪加一等
B.吴某明知故意伤害是违法的,但还执意去做,明知故犯,体现了法的指引作用
C.公众对于此事的议论和不同看法,体现了法的教育作用,无论什么样的情况下,都要通过正当的合法的手段来解决纠纷
D.吴某是公众人物,他应当容忍自己的私人生活曝光于公众,法律对他的隐私权的保护力度也就不如普通人那么高
55.韩某有一架700万像素的“三星”数码照相机。其同事胡某因到云南旅游,向韩某借用了该相机。但因登山中保管不善,相机摔下山遭损毁。归来时,胡某购买一架500万像素的“索尼”数码相机作为赔偿,韩某不允,遂至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其所借出的相同型号的相机。法院审理后对韩某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对于此事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韩某对此“三星”相机享有的权利是一种相对权
B.在没有出借前,韩某对该相机的权利所针对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
C.韩某的照相机被胡某毁损,韩某便拥有了向胡某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胡某则有义务赔偿韩某的损失。这种权利所针对的义务属于“对人义务”
D.根据法院的判决,在韩某和胡某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保护型法律关系,同时也是一种第二性法律关系
56.下面关于法的普遍性的说法错误的有:
A.在阶级社会中,法仅规范被统治阶级的行为
B.在法的精神实质上,法的普遍性与法的公正性是一致的,而非矛盾的
C.法的普遍性表现为法调整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各种社会关系
D.法在一国国家权力管辖的范围之外也有法律效力,这充分体现了法的普遍性
57.下列选项中哪些表现了宪法的最高效力?
A.宪法是普通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
B.宪法是一国之内所有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行为准则
C.宪法是一国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全面、集中表现
D.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较之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58.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A.中国公民 B.年满40周岁 C.在外国无居留权
D.在澳门连续居住满20年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永久性居民
59.下列有关我国国家主席的论述不正确的是:
A.国家主席缺位时,由国家副主席代理
B.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
C.国家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一样,连续任职可以超过两届
D.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发布戒严令
60.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之一是监督国家机关的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有关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有权提出对国务院的质询案
B.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无权提出对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质询案
C.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无权提出对最高人民法院的质询案
D.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无权提出对国家主席的质询案
广告合作:400-664-0084 全国热线:400-664-0084 Copyright 2010 - 2017 www.my8848.com 珠峰网 粤ICP备15066211号 珠峰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