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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师辅导资料:工程造价与控制小条第八章(2)
发布时间:2009/11/27 10:13:11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第二节 竣工决算
  一、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概念及作用
  (一)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概念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指所有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编制的竣工决算报告。
  (二)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作用
  (1)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综合、全面地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及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它采用货币指标、实物数量、建设工期和各种技术经济指标综合、全面地反映建设项目自开始建设到竣工为止的全部建设成果和财物状况。
  (2)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办理交付使用资产的依据,也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3)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分析和检查设计概算的执行情况,考核投资效果的依据。
  二、竣工决算的内容
  竣工决算由“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情况说明书”两部分组成。
  一般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报表包括: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决算表、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财产总表和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等;
  小型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报表一般包括:竣工决算总表和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两部分。
  (一)竣工决算报告情况说明书
  (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要根据大、中型建设项目和小型建设项目分别制定。
  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包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表,大、中型建设项目概况表,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大、中型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
  小型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包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表,竣工财务决算总表,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三)、建设工程竣工图
  (四)工程造价比较分析
  三、竣工决算的编制
  (一)竣工决算的编制依据
  (1)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书、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修正总概算及其批复文件;
  (2)设计变更记录、施工记录或施工签证单及其他施工发生的费用记录;
  (3)经批准的施工图预算或标底造价、承包合同、工程结算等有关资料;
  (4)历年基建计划、历年财务决算及批复文件;
  (5)设备、材料调价文件和调价记录;
  (6)其他有关资料。
  (二)竣工决算的编制要求。
  (1)按照规定组织竣工验收,保证竣工决算的及时性。
  (2)积累、整理竣工项目资料,保证竣工决算的完整性。
  (3)清理、核对各项账目,保证竣工决算的正确性。
  (三)竣工决算的编制步骤
  1.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依据资料

  2.清理各项财务、债务和结余物资
  3.填写竣工决算报表
  4,编制建设工程竣工决算说明
  5,做好工程造价对比分析
  6.清理、装订好竣工图
  7.上报主管部门审查
  四、新增资产价值的确定
  (一)新增资产价值的分类
  1.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1500元或20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
  2.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流动资产按资产的占用形态可分为现金、存货、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
  3.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主要有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
  4.递延资产
  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分期摊销的各种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
  5.其他资产
  其他资产是指具有专门用途,但不参加生产经营的经国家批准的特种物资,银行冻结存款和冻结物资、涉及诉讼的财产等。
  (二)新增资产价值的确定方法
  1.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确定
  新增固定资产价值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的单项工程为对象的。
  2.流动资产价值的确定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
  (1)货币性资金。
  (2)应收及预付款项。
  (3)短期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
  (4)存货。
  3.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
  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1)无形资产的计价原则。投资者按无形资产作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时,按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
  1)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2)企业自创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按开发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
  3)企业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照发票账单所持金额或者同类无形资产市价作价。
  4)无形资产计价入账后,应在其有效使用期内分期摊销。
  (2)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专利权的计价。
  2)非专利技术的计价。
  3)商标权的计价。
  4)土地使用权的计价。
  4.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价值的确定

  (1)递延资产价值的确定。
  1)开办费是指在筹集期间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价值的费用,主要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员工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等。根据现行财务制度规定,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应于开始生产经营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期的损益。企业筹建期间开办费的价值可按其账面价值确定。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工程支出的计价,应在租赁有限期限内摊入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
  (2)其他资产。其他资产包括特准储备物资等,按实际入账价值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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