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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从日本游客珠海集体嫖娼案谈刑法的效力范围
发布时间:2009/12/15 14:17:20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海蓝
  法的效力范围
  从日本游客珠海集体嫖娼案谈刑法的效力范围
  2003年3月间,日本幸辉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会社)成员广边功(日本籍)与珠海市某酒店联系,计划在该酒店举行会社表彰活动,后因非典疫情而推迟。8月底,广边功与该会社的高桥俊至、福永孝治(均为日本籍)到珠海与该酒店签订了接待协议,并向酒店部门副经理刘雪晶提出届时组织“三陪女”为会社成员提供嫖宿、陪侍等服务。酒店总经理助理叶翔得知后,决定借机谋利,遂联系明珠和张军英,由其串联多处娱乐场所的“妈咪”,暗中网罗了一批“三陪女”。
  9月16日下午,会社一行200多人从珠海入境并于当晚召开表彰会后,部分成员挑选了“三陪女”并带回酒店嫖宿,18日上午8时许,会社成员全部离境。
  2003年12月17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卖淫罪判处被告人叶翔、明珠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以组织卖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雪晶、张军英有期徒刑15年和12年,并处罚金;以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分别判处其余10名被告人2年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另,检察机关已对广边功、高桥俊至、福永孝治等3名日本人以涉嫌组织卖淫罪的罪名,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上述人发出红色通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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