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当代秘书学研究仅不过20年的历史,但依靠广大的秘书工作者与秘书理论、教学界的共同努力,现已攀登上了四个高峰。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第一,明确了秘书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或称秘书工作的宗旨——“三服务”。
这对于学科建设是十分重要的。秘书是干什么的?秘书学应该研究什么?都与之关系密切。这个问题不是一个纯理论争鸣的问题,由于中国的秘书工作政治性很强,秘书学也不可能是抽象地研究所谓的“秘书活动”的学问。所以,研究秘书工作的宗旨,是学科建设必须攀登的一个高峰。
这个问题是由1 985年全国党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座谈会解决的。会议主要文件《充分发挥办公厅的参谋、助手作用》中指出:“中央办公厅的指导思想是围绕党的总目标,做好‘三服务’,即为中央服务,为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服务,为人民服务。”经过多年的实践与探讨后,在1994年底召开的全国党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座谈会文件中,明确规范提出“‘三服务’”,即为本级党委服务,为各部门和各地区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三服务’主要表现形式是为党委领导工作服务,其实质则是为人民服务。”也有把“三服务”提为秘书工作的宗旨或总宗旨的,意思是一样的。有关文件还指出,“三服务”也是各级办公厅(室)经过多年实践形成的“共同财富”,继续沿着这条路子走下去,就能正确发挥办公厅(室)的作用。
关于“三服务”,理论界普遍赞成,部分理论界人士还把它扩大用之于民间秘书,认为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吏条件下,民间秘书(包括私人秘书)应该说也是适用“三服务”指导思想的。
“三服务”既是秘书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也是带规律性的理论问题。在这个问题上的认识一致,对于秘书学的建设意义重大。
第二,秘书的概念与逻辑定义,初步取得官方的认可。
这个问题,笔者曾称之为秘书学理论的“起点”与“珠峰”(《秘书学理论的起点与珠峰——简述秘书的定义问题》见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出版的《秘书工作文萃》)。简言之,理论界对秘书的定义很多,可以说100个人可能前后有120种定义,这在秘书学的兴起或“前学科”阶段,是正常、兴旺的现象。但是如果对于什么是秘书,谁是秘书始终分歧很大,秘书学的建设就很难发展前进。在现实中就可能产生两种倾向,或者把机关公务员几乎都归入广义秘书的范围,或者把秘书仅仅局限在“秀才”、“笔杆子”的范围内。在今天,还会出现大量的假货,例如驾驶秘书、保镖秘书、武打秘书、小蜜秘书,甚至三陪秘书等,不是出现在某些小报上了吗?秘书的形象如何树立?这显然并不纯属学术争鸣,编教材、搞职业培训,总不能连什么是秘书都老是说不清吧!
令人欣喜的是,1997年12月劳动部颁发的《秘书职业技能标准》第1页第1条,给秘书下了一个定义(本文把它称为概念,以同后面的广义的逻辑定义相区别)如下:
秘书:“专门从事办公室程序性工作、协助领导处理政务及日常事务并为领导决策及其实施服务的人员。”后面说明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在机关、团体、企事业、涉外机构等组织中,从事秘书工作的人员,也适用于有志从事秘书工作的人员。”
在同时由劳动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组织编写的《秘书工作概要》教材中,对广义的秘书的逻辑定义如下:
“位居领导人身边或领导机构中枢,从事办公室事务,办理文书,联系各方。保证领导工作正常运转,直接为领导工作服务并为各方面服务的事务与信息助手”。
这是首次由国家的领导机关给秘书作出的定义。这也是充分吸取了理论界的各家之长。理论界也好、《辞海》、《辞源》也好,尽管各说不一。多数意思倒也并无很大的差别,说到底秘书总不外乎是领导的助手之一。当然,劳动部的定义也不一定尽善尽美,还会学术争鸣下去,以求更准确的说法,按照辩证法,概念与定义也是要发展的。但它暂时阶段性地划了一个句号,因为秘书培训与就业不能老等理论界无限期的争论下去,社会需要一个定义,并先按此开展工作。教育部1998年8月在首都召开的会上,决定统编全国秘书专业自考专科与本科教材,希望采用同一概念与逻辑定义。这样,既攀登一个理论高峰,又有利于下个世纪继续争鸣,向珠峰迈进。 [NextPage]
第三,秘书的分类。
正确的分类是科研的入门。古希腊的亚里斯多德重要的贡献,就是对知识进行了分类。德国哲学家阿.迈纳在他的名著《方法论导论》等书中,都强调认为,在科研中科学的判断是以正确的区分、分类为前提的。研究秘书分类学是较难的,这还因为我国的秘书正处于不断变化的时代。过去流行的分类法大致有五种:1、按行业与按“口”分类,如把秘书分为党政秘书、外交秘书、企业秘书、农村秘书、科技秘书等等;2、按层次分,如把秘书分为高层领导机关的秘书、中层领导机关的秘书、低层的以及基层的秘书等等;3、按秘书的工种分,如行政秘书、机要秘书、文字秘书等等;4、按秘书人员内部的结构层次分,如秘书长(兼有领导与秘书双重身份)、办公室主任(通常为机关内务的领导.但不一定参与决策)、一般秘书人员等;5、按“型”分类,如办事型、参谋型、秀才型、财经型、综合型等等。近年来海外的分类法如高级秘书、中级秘书、低级秘书、实习秘书等,也进入我国。这些分类方法互有交叉。下面也还有细目,也都有一定的价值,有些书上干脆都加以介绍,但是始终觉得不是很理想。比如按行业那可以细分出成百上千的行业来,诸如党务秘书、政务秘书、教学秘书、教务秘书、人事秘书、组织秘书、金融秘书、银行秘书……等等,究竟有多大意义?再如按型分类,其理论价值是推翻了“秀才论”等陈旧的概念。固然意义也很大,在现实中却又很难具体应用。说明分类也是学科建设中的又一障碍。分类不清如何前进?
李欣、任群、董继超等先生不约而同地研究了这个问题,他们都抓住了分类的第一步,在他们的著作(李欣《办公室工作规范》、任群《秘书理论与实践》、董继超《秘书学教程》)中,提出了秘书的两大部类的划分法,即首先把秘书划分为公务秘书与私人秘书两大部类。这看来简单,却解决了秘书科研、教学与培训、就业上的大问题。如果不首先做这两大部类的划分,大家都只研究机关秘书,都去培养通用秘书,秘书学如何能符合社会实际?
但笔者以为私人秘书的内涵过窄,中国不同于西方国家,纯粹意义上的私人秘书较少,仅限于工商界。比如著名影星刘晓庆在她的自传体书中,可以知道她有时有律师、保镖、经济人、美容师,却并无私人秘书。又如对所认识的几百名专家学者统计,可能有小保姆或者有研究生帮忙做点资料工作,却没有一个有私人秘书。前几年某小报说四川内江有七万农民聘有私人秘书,笔者数次到内江,向市、区了解,又请当地秘书学会调查,结果是“客里空”,内江市有的农村还在脱贫阶段,哪有七万名农村私人秘书?1993年在江苏盐城市举行的“全国第三届秘书学与秘书工作学术讨论会上.董汉庭、张守敬等专家,建议使用民间秘书的提法,以区别公务秘书同非公务秘书两大部类,这就进一步完善与解决了秘书分类的难点。我国现实情况是许多三资企业、乡镇企业、集体企业,甚至某些名为全民。实系私有的单位中的秘书,说是公务秘书不大象,性质、作用、任务、职责都各色各样;说是私人秘书又不像,他(她)们确实也不是西方那种私人秘书。在企业中“假集体”也很多,其秘书说是私人秘书也似乎欠准。
当然,也可以不叫民间秘书,或者暂叫非公务秘书。总之两大部类的分类法解决了秘书分类学的第一步。公务秘书是十分重要的,至今还是我国秘书的主体;民间秘书则会越来越多,这是秘书社会职业化的大趋势。
第四,关于秘书工作的基本规律问题。
关于秘书工作的基本规律,也可称为“李氏规律”,因为它是由著名秘书学家李欣提出的。原文为:“秘书工作必须尽一切可能满足、适应不断发展和变化的领导工作需求。领导工作上的要求在不断提高,秘书工作也要发展变化,以满足这种要求。”(见邱惠德《中国当代秘书学家论》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3月版,该书专节评述了“李氏规律”)。
“李氏规律”的内容,符合秘书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符合秘书的历史与现实实际。秘书工作是领导工作需要的产物,秘书也是因领导需要而出现的职务或职业。秘书学家上海的楼宇生教授曾谈到:“如何认识秘书同领导者的关系,是秘书学研究的基本课题之一。”又提出一句名言:“秘书缘由领导者的需求而产生,秘书活动伴随着领导活动而展开。没有领导者就无须秘书。”(楼宇生《通用秘书学》)在“三服务”中,为领导服务是秘书最直接的、核心的服务内容。笔者以为秘书应当“满足”也好,“适应”领导工作的需求也好,是秘书的职业目标,就犹如医生为病人服务一样,是无可非议的,也是当秘书的最基本常识问题。李欣所指的是领导的工作需要,至于秘书遇上了林彪、江青怎么办?那是另一范畴的问题。目前对“李氏规律”也还有不同的、补充的见解与争鸣,有助于活跃学术,是一件好事。另外,秘书规律是一种社会规律,它还不同于自然规律,在自然科学中,1+1=2,而社会科学的规律允许一定的模糊性,因为社会科学中的许多概念、定义就带有某种不确定性和发展变化性.例如国家、人民、领导、秘书这些概念就在发展变化着,比如20年前中国就基本没有私人秘书。所以在社会科学中,1+1在大多情况下等于2,但也可能大于或小于2。发现重大的社会规律都不是一次完成的,秘书学界的任务是:寻觅适应当前实际的客观规律,为秘书工作服务,并进一步探索更完善的理论,推进21世纪秘书学的建设。“李氏规律”的出现与当前围绕“李氏规律”的讨论本身,是本世纪秘书学研究攀登的又一高峰。
| 广告合作:400-664-0084 全国热线:400-664-0084 Copyright 2010 - 2017 www.my8848.com 珠峰网 粤ICP备15066211号 珠峰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