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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案例租用房属违章建筑是否能要回押金
发布时间:2009/12/17 9:21:52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海蓝
  问:我最近租了一个铺面,在营业中。工商及外管的来检查才知那铺面是用消防通道搭建的,而跟本不可以用作商铺用途的。于是我找房东协商提前解除那租赁合同,可房东却说是我单方违约,签租时所交的押金4500元就作违约金处理。请问我去法院起诉能向房东要回押金吗?
  答:以你所述,该商铺属于违法建筑,而且还占用了消防通道,问题就更严重。因此,出租人根本对该房屋没有所有权和使用权,更无对外出租的权利。故该租赁合同无效,根本谈不上你违约,而对方却有欺诈之嫌。你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对方退还押金,并赔偿因此给你带来的损失。
  相关法条:《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五十六条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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