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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通关指南:摄像机报关
发布时间:2009/12/19 19:31:40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问题编号:[113111]
  问题标题:摄像机报关
  问题内容:请问: 我的大女儿将要从北京首都机场出境看望我的在德国学习小女儿,带有一台摄像机,现在出境时还需要报关吗? 大女儿打算回国时将摄像机留给小女儿用,这样可以吗?需要办相关的报关手续吗? 明年7月我的小女儿将回国,这台摄像机要报关吗? 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2号的有关规定,出境旅客携带有需复带进境的单价超过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品应在《申报单》相应栏目内如实填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如不超过5000元进出境时可不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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