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珠峰网资料 >> 外贸 >> 报关员 >> 正文
关于纺织品被动配额取消过渡期商品编码填报问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09/12/19 19:46:49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商务部、海关总署2004年第103号关于纺织品被动配额取消过渡期商品编码填报问题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告
  2004年 第103号
  根据世贸组织《纺织品与服装协定》,自2005年1月1日起,现行纺织品被动配额将全部取消,全球纺织品贸易实现一体化。为实现一体化的平稳过渡,确保统计信息的准确,一体化后企业在向海关申报出口有关纺织品服装时,仍须继续按海关十位编码填报。具体代码以“海关通关系统参数库”为准,可参见《中国海关报关实用手册》和商务部政府网站。
  特此公告。
广告合作:400-664-0084 全国热线:400-664-0084
Copyright 2010 - 2017 www.my8848.com 珠峰网 粤ICP备15080520号-20
珠峰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