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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检员基础辅导:出境货物检验检疫
发布时间:2009/12/20 15:39:36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出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是:
  “报检后,先检验检疫,后通关放行”。
  第一个步骤:报检
  第二个步骤 :受理报检
  第三个步骤:检验检疫部门对货物实施检验检疫
  第四个步骤:检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合格评定
  对于合格的,有两种情形
  1、如果说货物的产地和报关地是同一个地方,那么就开出《出境货物通关单》。
  2、如果说货物的产地和报关地方不一致的,则开出《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或《出境货物换证凭条》,由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换发《出境货物通关单》。
  例1:烟台的A公司出口一批牛肉,A公司在烟台出口货物,报检的工作程序是:
  1、向烟台的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报检
  2、烟台受理报检
  3、计收费用
  4、实施检验检疫
  5、合格,烟台检验检疫机构开出《出境货物通关单》
  6、凭着《出境货物通关单》报关
  7、放行
  例2:烟台的一家工厂,货物从青岛口岸出口,前面的4个步骤是一样的。
  1、先向烟台的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检疫
  2、烟台的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检疫
  3、计收费用
  4、实施检验检疫
  5、检验合格后,烟台检验检疫机构开出的不是《出境货物通关单》,而是《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或《出境货物换证凭条》。
  6、这批货物从烟台运到青岛后,企业凭着烟台检验检疫机构给开出来的《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或《出境货物换证凭条》到青岛检验检疫机构换取《出境货物通关单》。
  7、凭着青岛检验检疫机构开出的《出境货物通关单》以及其他单证向海关报关,履行完有关的手续后,海关放行。
  出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简单的说就是:
  申请报检——受理报检——实施检验检疫——评定合格——签证放行
  1、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境货物的工作程序一般是( )。
  A、受理报检—签证放行—检验检疫—合格评定
  B、受理报检—检验检疫—合格评定—签证放行
  C、检验检疫—合格评定—受理报检—签证放行
  D、检验检疫—受理报检—签证放行—合格评定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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