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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秘书》第八章--法律文书·民用诉讼书状
发布时间:2009/12/24 15:39:32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海蓝

  —、起诉状

  (一)民事起诉状

  1.民事起诉状的概念

  民事起诉状,是民事原告为维护自身的民事权益,就有关民事权利和义务的纠纷,依法向人民法院递交的书面诉讼请求。

  2.民事起诉状的结构、内容与写作方法

  民事起诉状,由首部、正文和尾部(含附项)三部分构成。

  首部包括文书名称与当事人身份事项等内容。

  (1)文书名称,写为“民事起诉状”或“起诉状”。

  (2)原告的身份事项

  原告如果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邮政编码。

  原告是未成年人的,还应写明法定代理人、姓名、性别、同原告的关系。

  原告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则应写明单位全称、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还应写明企业性质、工商登记核准号、经营范围和方式、开户银行和帐号。

  (3)被告的身份事项,其内容与要求与原告各项相同,但不写“企业性质”等项。

  案件有第三人时,要写明第三人的身份事项。其各项要求与原告相同。

  以上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应分别在当事人身份事项之后,另起行写明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事项。代理人有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和指定代理人三种。公民的法定或指定代理入,除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项以外,还应写明与被代理人的关系,委托代理人和指定代理人是律师的,只须写明姓名、单位和职务。

  正文是诉状的主体部分,包括下列内容:

  (1)诉讼请求。是起诉人请求人民法院解决民事权益的具体事项,即起诉人所要达到的目的要求。诉讼请求写作时要注意“四要四不要”:一要明确,不要含糊;二要具体,不要笼统;三要合理合法,不要提无理要求;四要相对固定,不要任意变换。

  此外,如有必要申请财产保全(即诉讼保全)或者先行给付的,应作为独立的一项要求提出来,如在立案后才提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则应另写申请书。

  (2)事实。是指双方争议的事实或被告侵权的事实及其证据。这是人民法院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案件的依据,也是解决双方争议问题的前提,要求写清事实,讲明道理。

  案情事实的具体内容,包括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如夫妻关系、邻里关系等,便于人民法院了解纠纷的起因和来龙去脉。然后把争议的起因、经过、现状、被告侵害行为造成的后果等写清楚。写作时,要围绕当事人之间争执的焦点,按时间顺序或按争议焦点综合归纳来写。要突出重点,主次分明,特别是要把争执的焦点和各自的观点写清楚。还要写明被告应承担的责任,如原告自己有一定责任,亦应提及,不能将过错完全推给被告。

事实必须用证据来证实。所谓证据,就是证明所叙事实的真实性、可靠性的依据,它决定着诉讼的胜负。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证据包括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对证据的要求是:

要列举证据名称和内容,证明何事;

要说明证据的来源和可靠程度;

要写明证人的姓名、职业、住所,请予调查;

要提交证据原件或复印件。一般是先提交复印件或抄件,到开庭时才提交原件。对证

据的书写,一般是在叙述事实时就随着列举证据。可在叙述事实中,用括号加以证明,也可在叙述事实之后,单列一段来交待证据。

  原告如认为证据有可能丢失或以后难以取得证据的情况,在起诉时可以申请证据保全。

  (3)理由。在讲清楚事实之后,应概括地分析纠纷的性质、危害、结果及责任,同时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法律条款,以论证诉讼请求的合理合法。理由包括认定案件事实的理由和提出法律依据的理由。引用法律条文要全面、具体,应引用到条、款、项。

  理由的书写,例如:“综上所述(分析说明纠纷的性质、危害和后果)。根据××法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说明被告应负的责任),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决,以实现诉讼请求。”

  尾部,包括致送法院名称;起诉人签名盖章;起诉时间;附项。附项写为“附:本状副本×份”(以被告的人数而定份数)。如在正文中未写明证人证据等项时,也可写在附项里。 [NextPage]

   (二)刑事上诉状

  刑事上诉状是指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告人或他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不服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刑事判决或裁定,在法定的期限内,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撤销、变更原裁判的书面请求。同时也指刑事自诉案件的当事人(被告人或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刑事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的上诉。

  不服刑事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天,不服刑事裁定的上诉期限为五天。刑事上诉不得加刑。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当事人的上诉权利。

  刑事上诉状的内容、格式与写作方法与民事上诉状大致相同,写作时应注意:

  1.文书名称写为“刑事上诉状”。

  2.公诉案件不写“被上诉人”,自诉案件要写“被上诉人”。

3.上诉请求和上诉理由,应从以下方面考虑:

(1)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案件定性是否准确;

(2)原裁定,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量刑是否适当;

3)原审法院在诉讼程序上有无违反法律规定,是否影响正确判决。

  (三)行政上诉状

  行政上诉状,是当事人(原告或被告)不服人民法院的第一审行政判决、裁定,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撤销、变更原裁判的书面请求。

    行政上诉状的格式和写作方法与民事上诉状相同。

 

  三、申诉状

  申诉状,又叫再审申请书,指刑事案件的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其他公民、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时,依照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要求重新审理案件的书面请求。

  民事案件的申诉人,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其再审的申请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三年内提出。申请再审要符合下列条件: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营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此外,当事人对违反自愿原则的调解协议和调解协议内容违法的,也可申请再审。

  申诉状的结构为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

   (一) 首部

    1.文书名称

    根据案件性质写为“刑事申诉状”、“民事申诉状”等。

  2.当事人身份事项

   此项内容与上诉状相同。当事人一般称为“申诉人”、“被申诉人”,但如果不是被告人本人提出申诉,则应增写被告人栏目。例如,刑事案件是由其他公民申诉的,提出申诉的为“申诉人”,就需要将被告人的身份事项另外列明;民事案件如果是由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申诉的,应写明与当事人的关系。

  3.案由

   写明上诉人不服的原判决或裁定的来源。具体表述为:“上诉人×××因××(案件性质)一案,不服××××人民法院于×年×月×日(年度)×法(刑、民、经、行)初字第×号刑事(或民事等)判决(或裁定),现提出申诉。”接着用“申诉的请求和理由如下”过渡。

    (二)正文

  1.申诉请求

  应简明扼要地表述请求目的,明确地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撤销、变更原裁判或要求重新审理。

  2.申诉理由

应具体写明不服原裁判的理由。一般从三个方面阐述:

(1)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地摆清事实。主要事实的情节要全面完整,次要事实也应当

列明,以便和原裁判进行对照,看出问题。

(2)列示证据,证明申诉事实的真实性,反驳原法院的错误认定。

(3)具体引用适用法律。如果原裁判适用法律不当,对案件的性质、罪名认定错误,

申诉人就要阐明应当援引的法律的条、款、项;如果原裁判违反诉讼程序,申诉人应当阐明正确执行诉讼程序的做法和法律规定。

  申诉理由之后,用“为此,特向你院申诉,请求依法撤销(变更)原判决(或裁定),予以改判(或重新审理)”来收束正文。

  (三)尾部

  1.送达机关,写原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全称。

  2.落款,写“申诉人×××”及申诉时间。如代书,则写明代书人单位、姓名及职务。

  3.附项,写明申诉状剧本×份及物证,书证的件数,并附上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司法文书原件或复印件,以便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NextPage]

  四、答辩状

  答辩状又叫答辩书,是指民事、经济、行政等案件的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诉人,针对原告的起诉状、上诉人的上诉状和申诉人的申诉状所提出的书面答复和辩解。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中是否用答辩状,法律无明确规定。但按法理应录用答辩状而不用辩护词,因此,人民法院审理刑事自诉案件有的也要求被告人提交答辩状。

  答辩状分为一审答辩状和上诉答辩状。一审答辩状,是针对一审程序中原告起诉状的内容,上诉答辩状是针对二审程序上的上诉状和审判监督程序的申诉状的内容提出答复和辩驳。

  答辩是一种相对于起诉、上诉和申诉的应诉行为,是被告和被上诉(申诉)人依法享有的一项诉讼权利。法律赋予当事人答辩的权利,是为了保障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允许应诉方答辩,有利于人民法院全面了解案情,正确实施法律。答辩作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任何人(包括同法机关)不得非法剥夺,但当事人自己可以放弃。放弃答辩权或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在答辩状中,答辩人可以承认对方所诉属实并接受其诉讼请求,也可以在认为对方所作不符合事实或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不合理时进行反驳,但却不得用答辩状提出反诉。如具备反诉的条件,应用反诉状或答辩与反诉状。

  答辩状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一)首部

  1.文书名称

  属于一审程序的,按照案件性质写为“民事答辩状”、“刑事自诉案件答辩状”等;属于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的,还应在标题中标明审判程序,如“民事上诉答辩状”等。

    2.答辩人基本情况

    应写明的项目和要求与起诉状的原告人栏目相同。由于答辩人是就对方当事人所诉的内容进行答辩的,所以无须再写出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3.案由

  写为:“因×××与×××(当事人姓名)××××一案(案件性质和类别,如民事赔偿等),根据原告(或自诉人、上诉人、申诉人)提出的起诉状(或自诉状、上诉状、申诉状),答辩如下:”。

  (二)正文

  1.答辩理由

这是答辩状的主体。要针对起诉状进行答复和辩驳。要想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明确具体地回答对方当事人在起诉状、上诉状或申诉状中所提出的诉讼请求,阐明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主张,就要首先叙明案情、辩清原委。对方诉状所列事实和理由、所提的诉讼请求,不外以下四种情况:

(1)事实、理由、请求都合理合法,对此,可放弃答辩。

(2)事实有部分虚假,则要针对虚假事实,予以驳斥。

(3)隐瞒、歪曲事实,答辩要补充事实,予以澄清。

(4)事实存在,曲解法律,要求不合理,对此应反驳其曲解部分和不合法要求。阐述

理由时,一要列举证据、证人,二要援引法律条款作为说理的依据,不要空泛议论,不要无理狡辩。

  2.答辩意见

在充分阐述答辩理由的基础上,通过综合归纳,客观而明确提出自己对处理纠纷的意见和主张。一般分几个层次来写:

(1)根据事实与法律,说明自己某些行为或全部行为的合理、合法性;

(2)指出对方指控的失实程度及其诉讼请求的不合理之处;

3)提出自己的主张,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公正裁判。

    与起诉状、上诉状基本相同。只是署名为“答辩人×××”。答辩状副本按原告人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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