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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考试法律法规讲义精选二
发布时间:2009/9/17 12:54:07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监理工程师考试法律法规讲义精选二
  4.建设工程监理的范围
  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可以分为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建设阶段范围。
  (1)工程范围。
  为了有效发挥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加大推行监理的力度,根据《建筑法》,国务院公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实行强制性监理的工程范围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建设部又进一步在《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对实行强制性监理的工程范围作了具体规定。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依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所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
  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体育、旅游、商业等项目;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
  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包括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使用国外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国外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交通运输、水利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信息产业、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
  (2)阶段范围。
  建设工程监理可以适用于工程建设投资决策阶段和实施阶段,但目前主要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
  例题1.某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2500万元,设备购置费为1100万元。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该工程( )。
  A.可以不实行监理
  B.必须实行监理
  C.仅建筑安装工程实行监理
  D.设备制造实行监理
  答案:B
  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
  三、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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