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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讲义(二)
发布时间:2009/9/18 10:09:38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根据FIDC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第14.9条规定,当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时,工程师应确认将保留金的前一半支付给承包人。如果某分项工程或部分工程颁发了接收证书,保留金应按一定比例予以确认和支付。此比例应是该分项工程或部分工程估算的合同价值,除以估算的最终合同价格所得比例的五分之二(40%)。
  在各缺陷通知期限的最末一个期满日期后,工程师应立即对付给承包人保留金未付的余额加以确认。如对某分项工程颁发了接收证书,保留金后一半的比例额在该分项工程的缺陷通知期限满日期后,应立即予以确认和支付。此比例应是该分项工程的估算合同价值,除以估算的最终合同价格所得比例的五分之二(40%)。
  但如果在此时尚有任何工作要做,工程师应有权在这些工作完成前,暂不颁发这些工作估算费用的证书。
  在计算上述的各百分比时,无需考虑法规改变和成本改变所进行的任何调整。
  4.工程变更的费用
  工程变更也是工程支付中的一个重要项目。工程变更费用的支付依据是工程变更令和工程师对变更项目所确定的变更费用,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也是列人期中支付证书予以支付。
  5.索赔费用
  索赔费用的支付依据是工程师批准的索赔审批书及其计算而得的款额;支付时间则随工程月进度款一并支付。
  6.价格调整费用
  价格调整费用按照合同条件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调整的款额。包括因法律改变和成本改变的调整。
  7.迟付款利息
  如果承包人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收到付款,承包人应有权就未付款额按月计算复利,收取延误期的融资费用。该延误期应认为从按照合同规定的支付日期算起,而不考虑颁发任何期中付款证书的日期。除非专用条件中另有规定,上述融资费用应以高出支付货币所在国中央银行的贴现率加三个百分点的年利率进行计算,并应用同种货币支付。
  承包人应有权得到上述付款,无需正式通知或证明,且不损害他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偿。
  8.业主索赔
  业主索赔主要包括拖延工期的误期损害赔偿费和缺陷工程损失等。这类费用可从承包人的保留金中扣除,也可从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
  三、工程费用支付的程序
  (一)承包人提出付款申请
  工程费用支付的一般程序是首先由承包人提出付款申请,填报一系列工程师指定格式的月报表,说明承包人认为这个月他应得的有关款项。
  (二)工程师审核,编制期中付款证书
  工程师在28天内对承包人提交的付款申请进行全面审核,修正或删除不合理的部分,计算付款净金额。计算付款净金额时,应扣除该月应扣除的保留金、动员预付款、材料设备预付款、违约金等。若净金额小于合同规定的期中支付的最小限额时,则工程师不需开具任何付款证书。
  (三)业主支付
  业主收到工程师签发的付款证书后,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给承包人。
  四、工程支付的报表与证书
  (一)月报表
  月报表是指对每月完成的工程量的核算、结算和支付的报表。承包人应在每个月末后,按工程师批准的格式向工程师递交一式六份月报表,详细说明承包人自己认为有权得到的款额,以及包括按照进度报告的规定编制的相关进度报告在内的证明文件。该报表应包括下列项目。
  1.截止月末已实施的工程和已提出的承包人文件的估算合同价值(包括各项变更,但不包括以下2至7项所列项目);
  2.按照合同中因法律改变的调整和因成本改变的调整的有关规定,应增减的任何款额;
  3.至业主提取的保留金额达到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保留金限额(女口果有)以前,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保留金百分比计算的,对上述款项’总额应减少的任何保留金额,即:
  保留金=[1+2]×保留金百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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