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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经济师考试辅导:保险专业二
发布时间:2009/9/29 12:05:09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49. 普通财产保险:
  1) 特征:陆上相对静止的,动态的不能投保;存放地点固定,不得随意挪动;保险广泛,基本险和附加险的组合,覆盖了绝大部分可保风险。
  2) 团体火灾保险的投保人:强调的是法人地位。
  3) 不可保财产:土地一类;货币等;违章建筑、非法占有的财产,以及正处在紧急状态的财产,未经收割的农作物及家禽及其他家养动物。
  4) 保险费率分为三大类:工业险费率、仓储险费率、普通险费率。
  5) 保险责任范围:列明的自然灾害;列明的意外事故;特别损失承担的责任;为了抢救财产或防止灾害蔓延,被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采取施救、保护、整理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了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被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采取施救、保护、整理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关于保险金额和赔偿的计算是符合统一的规定的。
  50. 财产保险分为广义的和狭义的财产保险,狭义的只包括有形的财产,广义的包括无形的和有形的财产。财产保险的特征:
  保险标的为各种财产物资及有关责任;
  业务性质是组织经济补偿;
  经营内容具有复杂性;
  单个保险关系具有不等性;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财产保险 普通财产保险 利润损失保险
  机器损坏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
  运输工具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
  船舶保险
  飞机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其他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国内水路货物运输保险
  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国内铁路包裹运输保险
  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保险
  安装工程保险
  船舶工程保险
  科技工程保险
  51. 利润损失险:营业中断险,它赔偿企业遭受灾害事故并导致正常生产或营业中断造成的利润损失。包括一些水电费用等。以附加险方式出现,只有保险损失的原因与基本险一致才可以。保险赔偿的期间是指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了灾害事故后到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一段时间。利润损失保险既赔偿毛利润损失,又承担营业中断期间支付的必要费用,毛利润损失=(标准营业额-实际赔偿期内的营业额)×毛利润率。
  52. 家庭财产保险特征:业务分散,额小量大;风险结构有特色;保险赔偿有特色;险种设计更具灵活性;适用范围:个人投保,个体或合伙。险种结构:主险和附加险。可保财产:包括代管财产;不保财产:营业用具,工具和原材料,价值高,物品小,出险后不易定值的。保险责任:火灾、爆炸、雷击和其他各种自然灾害,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倒塌,以及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为防止灾害蔓延采取的必要措施所造成的保险财产损失及施救过程支付的合理费用等。盗窃风险。
  53. 运输工具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包括全车盗抢险、车上损失险等;机动车辆的赔偿方式主要是修复,采用绝对免赔的方式,采用无赔款优待方式。保险责任:碰撞责任,非碰撞责任,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
  54. 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特点:实施方式不同;目的不同;性质不同;责任范围不同;责任限额不同;条款、费率制定方式不同辅助补偿制度不同;
  (1). 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2). 垫付和追偿
  (3). 责任险额和保险费率
  (4). 保险期间
  (5). 赔偿处理
  (6). 合同变更和终止
  (7).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8). 社会救助基金;
  55. 船舶保险:以各种类型船舶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分为国内船舶保险和远洋船舶保险。船舶保险和货物运输保险的区别:有四点。
  56. 船舶保险分为全损险和一切险。全损险的责任:来自船外的暴力、抛弃货物、核装置或核反应以及船员的疏忽行为所导致的损失。一切险:碰撞责任,共同海损和救助,施救费用。免除责任:船舶不适航,被保险人及代表的疏忽或故意行为,被保险人应该发现的磨损、锈蚀等,战争险、罢工险等保险责任和免除,清除障碍物、残骸及清除航道费用。保险期限分为:定期保险和航次保险。定期是主要形式。
  57.飞机保险:基本险:飞机机身险、第三者责任险、旅客法定责任险;附加险:战争劫持险和承运人责任险。机身险规定所支付的合理施救费用,最高不得超过机身保险金额的10%;机身险一般采用定值方式承保。三种计算方式。
  58. 货物运输保险是海上运输保险的一种,海上保险按保险标的划分为货物运输保险、船舶保险、运费保险、保赔保险和海上石油勘探开发保险,按价值分为定值保险和不定值保险。按保险期限分为航程保险、定期保险和混合保险。考试大编辑收集
  59.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包括货物运输保险、陆上货物运输保险、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和邮递运输保险。
  60.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风险分为两类: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海上风险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外来风险包括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61.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保险保障的损失:直接损失,全损包括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单独海损;共同海损。共同海损的概念:是指载货船舶在运输途中遭受海上风险或外来风险,危及船与货的共同安全,船长为挽救船舶及货物,采取合理措施而导致船、货等一部分财产本身的损失-共同海损牺牲和支付的额外费用-共同海损费用。
  62. 中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基本险包括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保险期限:仓至仓条款,60天;扩展责任条款;航程终止条款。
  63. 邮递货物保险:保险期限是自被保险邮包离开保险单所载起运地点寄件人的处所运往邮局时开始生效,直至被保险邮包运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邮局,并由邮局发出通知书给收件人之当日午夜起算满15天为止。
  64. 括三种。国内铁路包裹运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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