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题11分)
王某系国有外贸公司经理,2000年5月,王某在到外国考察期间结识了外商史密斯,二人商议后决定共同投资建设一条易拉罐生产线,由中方预先投资50万元,资金到账后,史密斯投资150万元。回国后,王某未对史密斯的经营状况、资金及信用情况进行调查,并且未和公司其他领导商量,与史密斯签订了合同,并擅自决定将公司的50万元汇往史密斯的账户,史密斯得款后潜逃。2000年2月,赵某找王某帮忙,让王某找人帮忙调动工作,王答应,王某找到任本县组织部长的同学张某,让其帮忙,并多次安排张、赵见面,并暗示赵某送2万元现金给张某。2000年9月,周某工作调动成功后,送王某辛苦费9000元。2003年,王某到澳门考察期间,挪用公司现金10万元赌博,到案发时尚未还。
请分析王某行为的性质。
二、(本题10分)
被告人李某,男,28岁。被指控于2003年7月23日,趁邻居徐某(女)一人在家之机,以借工具为由进入徐家,用刀强迫徐某与之发生性关系,完事后顺手将徐某手机带走。当地检察机关以强歼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向法院提出不要公开审理。但法院为杀一儆百,允许当地记者及当地公众旁听此案。同时为提高庭审效率,审判长宣布开庭后,当即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审判长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有无意见,被告人及辩护人均说有意见,审判长于是向辨方宣示:“给予辩护人2分钟时间提出辩护意见,由于被告人委托了辩护人,被告人的意见应由辩护人一并提出,不再允许被告人陈述自己的意见。”辩护人对此提出抗议,但审判长未予理睬。在审判的最后阶段,审判长告知被告人有5分钟时间进行最后陈述,被告人陈述时首先主动交待拿走了徐某的手机,但当其交待完毕后,审判长即打断李某的陈述,不让他再说下去。然后,审判长当庭作出判决,以强歼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5年。2003年9月1日,即判决生效的第二天,检察院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提出抗诉,但抗诉书未附有新的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法院遂裁定维持原判。
问:本案的诉讼程序有那些错误?应如何纠正?
三、(本题10分)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 乙公司供给甲公司限量生产的X型号的手表1000块,每块单价100元;甲公司应交付定金3万元;如果一方违约,则应支付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将3万元定金交付乙公司,并很快与丙公司就同一批货物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每块表单价120元。后乙公司没有按期履行合同。由此导致甲公司无法履行与丙公司之间的合同,为此甲公司向丙公司支付赔偿金1.6万元。现甲公司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6万元、支付违约金2万元。乙公司则以定金条款无效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请问:
1、定金条款是否全部无效?
2、定金条款无效是否导致合同全部无效?为什么?
3、甲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乙公司既承担违约金责任,又承担定金责任?为什么?
4、如果甲公司只请求支付违约金,乙公司要求减少违约金,法院能否支持? 为什么?
5、若乙公司本已准备了1000块手表,但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三天因突发地震而灭失,乙公司当即向甲公司通报了此情况,问乙公司是否应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四、(本题12分)
1999年2月,甲区建设公司需水泥200吨,便与乙区贸易货栈达成协议,约定由贸易货栈组织供应,每吨200元。同年3月,贸易货栈同丙区水泥厂进行洽谈,向其购买水泥200吨,约定货到付款。3个月后,水泥厂委托该区汽车队将200吨水泥运到贸易货栈,但贸易货栈不久前被撤销。这时丁区家具厂声称与水泥厂有债务关系,而甲区建设公司认为水泥是贸易货栈为其定购的,于是汽车队将所运水泥分送家具厂和建设公司,两个单位各自接受了水泥100吨。当水泥厂向他们索取货款时,家具厂和建设公司各持理由拒绝给付。水泥厂无奈,于同年8月向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以家具厂和建设公司为共同被告,汽车队为第三人,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合议庭未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便进行了两次调解,但因双方争执较大,而未能达成协议,只好于9月1日开庭审理此案,判决家具厂和建设公司及汽车队分别承担民事责任,判决后,汽车队不服,以货已到位,不应由其承担责任为由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了全面审查,发现一审法院在认定水泥厂价格上不符合国家标准,于是开庭审理此案,判决家具厂和建设公司付给水泥厂货款及承担诉讼费用。
现问:
1、如果汽车队发现贸易货栈已被撤销,遂将水泥卖给建设公司,则此案当事人如何列明?
2、如果建设公司在一审调解中提出,水泥厂的经理与本案审判长是同学,可能影响案件公正裁判,故不应由丁区法院受理,而应移送甲区法院审理,此异议能否成立?为什么?
3、如果水泥厂起诉贸易货栈不履行合同,则此诉如何进行?
4、如果家具厂在一审调解中提出反诉,要求原告偿还家具厂欠款及利息,此反诉能否成立?为什么?
5、如果汽车队不参与诉讼,法院应如何处理?
6、请指出本案在程序上的错误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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