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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知识点:级别管辖
发布时间:2010/10/11 15:29:42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ziteng
  级别管辖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3)外国人犯罪的 刑事案件。
  【例】下列哪一案件属于基层法院管辖?(2008年四川延考试题试卷二28 题单选)
  A.M国人汤姆在G国殴打一中国留学生,致其耳聋
  B.B国人达卡威斯在中国盗窃一旅客手包,内有财物价值2500元
  C.中国籍的马某在中国内地将一台湾商人打成轻伤
  D.中国籍的黄某在中国大陆绑架一G国籍富商,因未勒索到赎金将其杀害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就高不就低原则”
  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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