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珠峰网资料 >> 职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正文
刑法辅导笔记--法定的一罪
发布时间:2010/1/1 16:30:17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海蓝
  (三)“法定的一罪”
  结合犯: A罪+B罪=AB罪(目的是避免数罪并罚,加大打击力度)
  A罪+B罪=C罪(中国某些学者认为这种也是结合犯)
  集合犯:犯罪构成预定了数个同种类的行为的犯罪。如第303条中的“以赌博为业”以及336条的“非法行医罪”。 
  集合犯以否需盈利为目的可分为:营业犯(赌博罪)、职业犯(非法行医罪);
  注意:“以赌博为业”指以赌博作为主要生活来源
  注意:集合犯主观上必须有多次反复实施非法行为的犯意,如果主观上只是打算偶尔一次为之,则不构成集合犯;
  注意:变性手术和人体试验不属于医疗行为;刑法上的医疗行为是指只能由医生实施否则就会产生危险的行为。另外注意所谓的集体行医资格。
广告合作:400-664-0084 全国热线:400-664-0084
Copyright 2010 - 2017 www.my8848.com 珠峰网 粤ICP备15066211号
珠峰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