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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房地产经纪人:个人住房贷款的抵押物
发布时间:2010/11/30 14:55:29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ziteng
  个人住房贷款的抵押物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3、中国建设银行认可的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财产。
  可为个人住房贷款提供担保的人和机构
  法人和个人均可为个人住房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是自然人的,必须有稳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中国建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的对象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需具备的条件
  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的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不享受住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住房补贴的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5、有建设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6、建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个人住房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私营企业主要提供财务报表和纳税证明。
  3、商品房预售或买卖契约,或其他有效的合同和文件。
  4、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5、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6、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7、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8、建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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