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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监理师辅导:项目监理机构各类人员的基本职责
发布时间:2010/1/19 12:39:25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项目监理机构各类人员的基本职责
  监理人员的基本职责应按照工程建设阶段和建设工程的情况确定。
  施工阶段,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应分别履行以下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3)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4)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
  (5)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4.监理员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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