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法律硕士民法预热辅导(21)
发布时间:2010/1/20 11:58:32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紫藤
第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记住书中的例子)
口决:有住房,吾要常建
1、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与双方(合致、对应)民事法律行为(是取决于一方还是由双方的意思表示)立遗嘱是单方的,签合同是双方的。委托授权、放弃继承、抛弃所有权、债务免除、追认、介入、选择、解除行为、法定抵销是单方的,赠与是双方的。
2、单务民事法律行为与双务民事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构成)赠与是单务的。
3、有偿民事法律行为与无偿民事法律行为(是否要求对方给予相应的报偿)
无偿的重大过失才承担责任。一般来说,赠与给他人的物品有瑕疵,赠与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因为赠与是无偿民事法律行为。但如果赠与人保证赠与物没有瑕疵,要承担责任。如果造成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属于侵权责任,赠与人也要承担责任。
借用与租赁,赠与与买卖本质区别,就是前者无偿,后者有偿。租赁、买卖、行纪一定是有偿的。借用、赠与一定是无偿的。无息贷款是无偿行为,但不是单务的,只是不负对价义务。保管、运输、委托(负有安全驾驶的义务)可以无偿,也可以有偿。
4、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与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是否以交付实物为条件)
诺成实践是对双方法律行为的分类。比如抛弃所有权是单方的,既不是诺成也不是实践。
实践性的构成:意思表示一致,交付实物。
赠与、仓储、银行借贷是诺成的,保管、定金、借用、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是实践的。质押?
甲说赠给乙10万盖房子,乙同意。乙把旧房子扒了,但甲撤销赠与。可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5、要式民事法律行为与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是否必须依照某种特定的形式)
既是要式又是有偿的:融资租赁。既是有偿又是单务的:储蓄。
要式与不要式并不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来划分。口头遗嘱是要式的。
房屋买卖协议(债权)是不要式的,但房屋所有权转移(物权)是要式的。
6、主民事法律行为与从民事法律行为(相互依从关系)
7、有因民事法律行为与无因民事法律行为(是否具备原因要素)
绝大多数处分行为是无因行为,如票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