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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资产评估师《经济法》考试考点精讲(26)
发布时间:2010/12/20 13:14:07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税收法律制度
  【考点复习】我国的税收体系
  流转税
  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所得税
  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
  财产税
  主要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等。
  行为税
  主要包括屠宰税、筵席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资源税
  【考点复习】增值税的分类
  生产型增值税
  它是指征收增值税时,对于外购的固定资产价款不允许作任何扣除。从整个社会经济来看,它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
  收入型增值税
  它是指征收增值税时,允许扣除当期计入成本的固定资产折旧。从整个社会经济来看,它相当于国民收入。
  消费型增值税
  它是指征收增值税时,允许扣除当期购入的全部固定资产价值。从整个社会经济来看,它相当于全部消费资料的价值。
  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由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
  【考点复习】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2.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3.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
  (1)混合销售行为,即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行为。
  ①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
  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除前述情况外
  ①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②以及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
  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2)兼营非应税劳务,即增值税纳税人既经营增值税应税货物、劳务,又从事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即营业税规定的各项劳务)的行为。
  ①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②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考点复习】增值税的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
  2.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考点复习】增值税的税率
  增值税的税率是增值税税额与课税依据之间的比例。
  基本税率17%
  适用于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行为。
  低税率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零税率
  货物出口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情况下适用。
  征收率3%
  自2009年1月1日起,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考点复习】增值税的应纳税额
  1.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1)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2)销项税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3)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如果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2.进项税额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4)购进或者销售物货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扣除率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上述第(1)项至第(4)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3.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3)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考点复习】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防伪税控系统)使用专用发票。
  2.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管理规定。
  (1)最高开票限额为10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审批;
  (2)最高开票限额为100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批;
  (3)最高开票限额为1000万元及以上的,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批。
  3.专用发票只限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但一般纳税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不得领购使用:
  (1)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
  (2)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①虚开专用发票;②私自印制专用发票;③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④借用他人专用发票;⑤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⑥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⑦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⑧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4.专用发票的开具。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2)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3)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4)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考点复习】消费税的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消费税暂行条例》所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考点复习】消费税的税目
  我国的消费税共有14个税目,分别是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和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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