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王某有一子两女,其中儿子甲1998年死亡,有一子乙尚幼,由甲妻戊抚养。2001年王某因患有重病,于去世前立下遗嘱,其所有的100平米房屋及存款2万元由两个女儿丙 、丁继承。王某死后,丙、丁分割了王某的房屋和存款。甲的妻子戊提出王某生前所立遗嘱是无效的,她和乙均有权继承房产和存款。王某所作遗嘱的效力如何?( )
A.有效,丙、丁应继承分割遗产;乙、戊无权分割遗产
B.无效,应按法定继承重新分割遗产,甲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由乙、戊继承
C.部分无效,戊有权分割遗产。
D.部分无效,应给乙保留应继承份额,然后再按遗嘱继承分割遗产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乙的代位继承权不能实现,但《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继承法意见》第37条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因此,D正确,A错误;戊不是遗嘱继承人,无继承权,BC错误。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有关汇票与支票的相互区别,表述正确的是( )
A.汇票可以背书转让,支票不能背书转让
B.汇票有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支票则均为见票即付
C.汇票的票据权利时效为2年,支票则为6个月
D.汇票上的收款人名称可以经出票人授权予以补记,支票上的收款人名称未记载则导致支票无效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参见《票据法》第17、22、86条。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支票亦可。
广告合作:400-664-0084 全国热线:400-664-0084 Copyright 2010 - 2017 www.my8848.com 珠峰网 粤ICP备15066211号 珠峰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