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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司法考试二卷备考习题解析(16)
发布时间:2010/12/24 20:22:32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多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情形不实行数罪并罚?
  A.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B.在走私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
  C.司法工作人员因收受贿赂而枉法裁判的
  D.同一行为人既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又向国家机关行贿的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刑法》第157条第2款、第321条。


  单项选择题
  (  )第一次确立了我国的听证制度。
  A.《专利法》
  B.《环境保护法》
  C.《行政处罚法》
  D.《行政诉讼法》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42条较早规定了听证制度。其他规定了听证制度的法律、法规、规章有:《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第3章第3节关于听证程序的规定;《价格法》第23条要求建立听证会制度,适用于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立法法》第58条规定行政法规起草过程中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听证会的形式:《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15条规定了起草规章听证会的组织程序。

  下列犯罪中,构成牵连犯的有
  A.为盗窃枪支而侵入他人住宅,窃得枪支后又予以私藏,构成盗窃枪支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B.枪杀一人的同时造成另一人重伤的结果,构成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
  C.盗掘古墓葬后为湮灭罪迹又毁坏文物,构成盗掘古墓罪与破坏珍贵文物罪
  D.为了诈骗而伪造公文,构成诈骗罪与伪造公文罪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    B项情形是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出现两个结果,触犯两个罪名,是想象竞合犯。本题考查牵连犯的认定,尤其是它与想象竞合犯的区别。牵连犯的构成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牵连犯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危害行为,这是前提;(2)牵连犯的数个行为之间必须具有牵连关系;(3)牵连犯的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的罪名。在刑法理论上,牵连犯是裁判上的一罪,因而实行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但刑法和司法解释另有明文规定并罚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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