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珠峰网资料 >> 职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正文
国家司法考试:考生多长时间内申请司考分数核查
发布时间:2010/12/27 10:33:36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ziteng
  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于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自公布之日起计算)内接受应试人员的分数核查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于成绩公布后(自公布之日起计算)20日内汇总上报司法部。司法部不直接受理个人的分数核查申请。
  分数核查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广告合作:400-664-0084 全国热线:400-664-0084
Copyright 2010 - 2017 www.my8848.com 珠峰网 粤ICP备15066211号
珠峰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