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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商务单证基础知识:资格考试常考知识点辅导(1)
发布时间:2010/12/27 21:00:19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一、贸易术语的含义:
  TRADE TERMS
  国际贸易具有线长、面广、环节多、风险大的特点。这期间货物遭遇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导致损坏或灭的风险自然要大一些。为了明确交易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义务,当事人在洽商交易,订立合同时,必然要考虑以下几个重要问题:
  1、卖方在什么地方,以什么方式办理交货?
  2、货物发生损坏或灭失的风险何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3、由谁负责办理货物的运输,保险以及通关过境的手续?
  4、由谁承担办进上述事项时所需的各种费用?
  5、买卖双方需要交接哪些有关的单据?
  贸易术语正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二、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
  (一)《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 Rules1932),《华沙-牛津规则》是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CIF合同而制定的。
  (二)《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交修订本》(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s 1941)《美国对外贸易定义》是美国几个商业团体制定的,它最早于1919年在纽约制定,原称为《美国出口报价及其缩写条例》。
  《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中所解释的贸易术语共有6种
  《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主要在美洲国家采用。
  (三)《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00)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原文为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缩写形式为INCOTERMS,它是国际商会为了统一对各种贸易术语的解释而制定的。最早的《通则》产生于1936年,后来为适应国际贸易业务发展的需要,国际商会先后进行地多次修改和补充,现行的《2000通则》是国际商会根据近10年来形势的变化和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在《1990年通则》的基础上修订产生的,并于2000年1月1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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