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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外贸跟单员基础知识重点内容精讲(30)
发布时间:2010/12/30 19:12:22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出口产品质量检验活动的实施
  企业实际的检验活动可分为三种类型,即进货检验、工序检验和完工检验。
  1.进货检验
  进货检验是对外购品的质量验证,对采购的原材料、辅料、外购件、外协件及配套件等人库前的接收检验。
  进货检验的深度主要取决于企业对供应商质量保证体系的信任程度。企业可制订对供应商的质量监督制度,如对供应商的定期质量审核,以及在生产过程的关键阶段派员对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活动进行现场监察等。企业对供应商进行尽可能多的质量验证.以减少不合格产品的产出,是企业保证进货物料质量的积极措施。
  进货检验有首件(批)样品检验和成批进货检验两种。
  (1)首件(批)样品检验。
  首件(批)样品检验是企业对供应商提供的样品的鉴定性检验认可。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必须有代表性,以便作为以后进货的比较基准。
  首件(批)样品检验通常用于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供应商首次交货;
  二是供应商产品设计或结构有重大变化;
  三是供应商产品生产工艺有重大变化。
  (2)成批进货检验。
  针对货品的不同情况,有如下两种检验方法:
  第一,分类检验法。对外购物料按其质量特性的重要性和可能发生缺陷的严重性,分成A类、B类、C类三类。A类是关键的,必须进行严格的全项检查;B类是重要的,应府毖妻函后奋辐祥进行全检或抽检;C类是一般的,可以凭供货质量证明文件验收,或作少量项目的抽检。
  第二,接受抽样检验。对正常的大批量进货,可根据双方商定的检验水平及抽样方案,实行抽样检验。
  为了保证检验工作的质量,防止漏检或错检,应制定“人库检验指导书”或“人库检验细则”。进货物料经检验合格后,检验人员应做好检验记录,及时通知仓库收货。对于检验不合格的应按照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办理退货或作其他处置。 [NextPage]

  2.工序检验

  工序检验有时称为过程检验或阶段检验。工序检验的目的是在加工过程中防止出现大批不合格品,避免不合格品流人下道工序。

  工序检验通常有三种形式:

  (1).首件检验。所谓首件,是指每个生产班次刚开始加工的第一个工件,或加工过程中因换换活以及换工装、调整设备等改变工序条件后加工的第一个工件。对于大批量生产,

  94-64 "往往是指一定数量的样品。

  (2)巡回检验。巡回检验要求检验人员在生产现场对生产工序巡回检验

  (3)末件检验。末件检验是指主要靠模具、工装保证质量的零件加工场合,当批量加工完成后,对最后加工的一件或几件进行检查验证的活动。末件检验的主要目的是为下批生产做好生产技术准备,保证下批生产时能有较好的生产技术状态。

  末件检验应由检验人员和操作人员共同进行。检验合格后双方应在“末件检验卡”上签字。

  3.完工检验

  完工检验又称最终检验

  (1)完工检验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和规程进行,严格禁止不合格零件投人装配。

  (2)完工检验可能需要模拟产品的使用条件和运行方式。

  (3)完工检验可以是全数检验,也可以是抽样检验,应该视产品特点及工序检验情况而定。

  (4).推进和落实操作者自检、工人之间互检和专职检验人员专检制度

  这种三结合的检验制度有利于调动广大职工参与企业质量检验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是任何单纯依靠专业质量检验的检验制度所无法比拟的。[NextPage]

  4.质量检验标识与可追溯性

  质量检验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目的主要有两个方面

  1.便于标识产品,防止混料、误发和误用。适当的产品质量检验标识可以防止在加工过程中出现混淆;可以保证只有合格的原材料和零件才会进人生产,避免不合格品在生产现场出现;可以使仓储的原材料等按先进先出的原则投人生产。

  2.便于通过质量检验标识及其相关记录实现产品质量追溯。质量追溯包括自企业外部追溯到企业内部,把用户在产品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生产者,丫辨明责任、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措施,为质量改进提供依据;还包括自企业内部发现质量问题时能够追溯到用户,将有问题的产品及时追回或采取补救措施,维护用户利益和企业声誉,避免更大的损失。

  3.产品质量检验标识的方法和要求:

  (1)产品质量检验标识的内容一般有产品的型号、件号、名称、规格和厂名、商标等。对于大批量生产的产品,可用批次号、生产的日历日期等。

  (2)产品质量检验标识的形式一般有粘贴标签、挂标牌、打钢印、记号笔手写、喷墨射印、电笔刻蚀和条形码等,也可采用随行文件(如流转单)的方式。

  (3)产品质量检验标识的部位一般在产品上、包装上、料架上、专用手推车上、工位器具上和座位上等。

  (4)产品质量检验标识必须正确、清晰、牢固。当产品质量检验标识在加工过程中被破坏时,应做好标识移植。

  5.不合格品管理

  应控制不合格品的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可行时)和处置,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

  1.不合格品的确定

  IS08402对不合格品的定义为:“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在质量控制工作中,对可疑的不合格品或生产批,必须认真加以鉴别。对确实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必须确定为不合格品。

  对质量的鉴别有两种标准:一种是符合性标准,即产品是否符合规定的技术标准。另一种是适用性标准,即产品是否符合用户要求。为了真正发挥质量检验的把关和预防职能,任何情况下都应坚持质量检验的“三不放过”原则,即“不查清不合格原因不放过,不查清责任者不放过,不落实改进措施不放过”。

  2.不合格品的管理

  不合格品的管理不但包括对不合格品本身的管理,还包括对出现不合格品的生产过程的管理。

  (1)当生产过程的某个阶段出现不合格品时,决不允许对其作进一步的加工。

  (2)对于不合格品本身,应根据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及时进行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和处置。

  (3)对已作了标识和记录的不合格品,供方应在等候评审和最终处置期间将其放置在特定的隔 离区,并实行严格控制,以防在此之前被动用。

  3.不合格品的处置

  对不合格品可以作出如下处置:

  (1)返工。

  (2)返修。对其采取补救措施后,仍不能完全符合质量要求,但能基本满足使用要求。

  (3)原样使用。不合格程度轻微,不需采取返修补救措施,仍能满足预期使用要求,而被直接让步接收回用。这种情况必须有严格的申请和审批制度,并得到用户的同意。

  (4)降级。根据实际质量水平降低不合格品的产品质量等级或作为处理品降价出售。

  (5)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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