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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之合同法律制度辅导19
发布时间:2010/12/4 18:56:13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仲裁
  (一)仲裁的原则
  1、自愿原则
  (1)是否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通过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
  (2)选择仲裁机构
  2、公平合理原则
  3、仲裁依法独立进行原则
  仲裁机构是独立的组织,相互之间无隶属关系。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团体或个人的干涉。
  4、一裁终局原则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
  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相互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三)仲裁协议
  1、仲裁协议的内容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仲裁事项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2、仲裁协议的作用
  (1)合同当事人均受仲裁协议的约束;
  (2)是仲裁机构对纠纷进行仲裁的先决条件;
  (3)排除了法院对纠纷的管辖权;
  (4)仲裁机构应按仲裁协议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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