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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师理论实务:书面合同的签订
发布时间:2010/12/8 20:06:23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书面合同的签订
  (一)签订书面合同的意义
  1.是合同成立的证据
  2.是履行合同的依据
  3.是合同生效的条件
  (二)合同的形式
  在我国进出口业务中,书面合同主要采用两种形式:一种是条款较完备、内容较全面的正式合同。另一种是内容较简单的简式合同,如销售确认书和购买确认书。
  这两种形式的合同,虽然在格式上、条款项目和内容的繁简上有所不同,但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力。
  (三)合同的内容
  书面合同的内容一般由下列三部分组成:
  1.约首
  是指合同的序言部分,其中包括合同的名称,订约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要求写明全称)。此外,在合同序言部分常常写明双方订立合同的意愿和执行合同的保证。
  2.本文
  是合同的主体部分,具体规定了买卖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一般通称为合同条款。如品名条款、品质条款、数量条款、价格条款、包装条款、交货(装运)条款、支付条款、及商检、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条款等。
  3.约尾
  一般列明合同的份数,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订约的时间和地点及生效的时间。合同的订约地点往往要涉及合同准据法的问题,因此要谨慎对待。我国的出口合同的订约地点一般都写在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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