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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通关指南:关于外商自带车进口事宜
发布时间:2010/1/6 23:04:49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问题标题:关于外商自带车进口事宜。
  问题内容:您好,我是山东青岛一韩资公司。我们公司财务总监为是韩国人,已到中国居留超过一年。想申请一辆国外二手车进口。可是听说国家已经不允许办理外商自带车进口手续,但没有文件。现在外商害怕一旦在国外购买了二手车,而国内又无法办理手续,将会给他带来损失。请海关给予答复,国家是否已经停止办理外商自带车手续。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海关有关规定,经公安部门批准进境并在境内连续居留一年以上(含一年),期满后仍回到境外定居地的外国公民、港澳台地区人员、华侨为非居民长期旅客。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应当以个人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其中,常驻人员可以进境机动车辆,每人限1辆,其他非居民长期旅客不得进境机动车辆。常驻人员指非居民长期旅客中的下列人员:1、境外企业、新闻机构、经贸机构及其他境外法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在境内设立的并在海关备案的常驻机构内的工作人员;2、在海关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内的人员;3、入境长期工作的专家。如满足条件的外商,可自带车辆进口,允许为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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