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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通关指南:以快递方式接受国外寄来的私人物品
发布时间:2010/1/6 23:09:14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问题标题:以快递方式接受国外寄来的私人物品
  问题内容:您好,我朋友帮我从美国寄了围巾和眼镜过来,价值在400美金左右,需要交关税吗?关税怎么收取?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1994)中规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对个人收寄的物品,原则上以限值决定是否允许进出境。海关按照《入境旅客行李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2007)中的归类审核价格,确定征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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