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买的物品再带回中国需要缴关税么
发布时间:2010/1/6 23:12:42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问题标题:从中国买的物品再带回中国需要缴关税么?
问题内容:我在比利时工作并生活了5年半,持中国国籍,在比生活其间从中国带来比利时电饭锅、煮蛋器、热水壶,电吹风、CD机、书籍及CD等个人生活用品。现因公司工作需要调回上海,并将运回以上提到的生活用品到上海。请问我是否要在上海海关缴纳进口关税?如果需要,如何了解此类物品的关税税率? 在比利时期间亦有朋友同事赠送的小物品礼物及书籍,请问这些是否需要缴纳进口关税?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根据有关规定,旅客将自用物品运进境,应当持身份证件、居留证件、《申请表》等有关单证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旅客在海关办理自用物品报关手续时,应当提交经主管海关批注的《申请表》等相关单证。书籍、CD等在自用合理数量中可以免税放行,具体通关情况你可以咨询现场业务二处,电话55036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