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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通关指南:外国人进口车辆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2010/1/6 23:13:59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问题标题:外国人进口车辆如何办理?
  问题内容:你好,我司是外资公司在上海的分公司,总公司注册地在大连。我们法人代表是美国人,现其想要进口车辆一台,是否属于非居民长期旅客中的常驻人员。另外,提交的材料中有一项“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我司为货运代理企业,并不是进出口收发货人,如何办理此证书?是否可以申请临时登记证明或者用其他证书代替?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 常驻人员进口自用物品和机动交通工具只限自用。情况正常并经海关核准的,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经海关批准进/出境的《自用物品申请表》批文,交验材料,物品提(运)单、装箱单、清单、发票等相关单证。 你可以具体咨询上海海关现场业务二处,电话63877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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