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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师2015《资产评估》考试辅导:房地产评估(4)
发布时间:2010/2/1 17:47:38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第五节、成本法在房地产评估中的应用
  1、成本法评估土地的基本公式:
  土地价值=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税费+利息+利润+土地增值收益
  其中,土地取得费是为取得土地而向原土地使用者支付的费用,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而支付给集体土地所有者的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等。二是为取得已利用城市土地而向原土地使用者支付的补偿费用,这是对原城市土地使用者在经济上的补偿。
  2、成本法评估新建房地产的费用。新建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土地征收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配套设施费、管理费用、投资利息和销售税费等。
  3、运用成本法评估旧建筑物的基本思路。运用成本法评估旧建筑物的价值,应以评估基准日的重新建造成本为基础,考虑评估对象的使用和磨损,扣除建筑物的贬值额。
  旧建筑物现值的计算公式为:(实质为年限法确定成新率)
  建筑物价值=重置成本一年贬值额×已使用年限
  常用的计算贬值额方法是直线折旧法和成新折扣法。
  直线折旧法计算建筑物每年的贬值额为:
  式中:D——年贬值额;
  C——建筑物的重新建造成本;
  S——建筑物的净残值;
  N——建筑物的耐用年限;(注意不能大于土地的尚可使用年限)
  R——建筑物的残值率,即建筑物的净残值与重新建造成本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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