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 |
价格形式 |
定价主体 |
价格形成机制 |
价格形成特征 |
国家定价 |
概预算加签证 |
国家 |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定额标准、材料价格和取费标准,计算、确定工程价格 |
分为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费用签证和竣工结算;属于国家定价的价格形式,国家是这一价格形式的决策主体 |
国家指导价 |
预算包干价格形式和工程招标投标价格形式 |
国家和企业 |
国家指导性价格,在最高限价范围,国家指导下的竞争性价格 |
计划控制性;国家指导性;竞争性 |
国家调控价 |
由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承发包双方协商形式 |
承发包双方 |
在国家有关部门调控下,由工程承发包双方根据工程市场中建筑产品供求关系变化自主确定工程价格。 |
竞争形成;自发波动;自发调节 |
特点 |
内容 |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适用范围 |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国家融资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国有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 |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操作过程 |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计量、工程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和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活动 |
作用 |
内容 |
⑴ 提供一个平等的竞争条件 |
提供了一个平等竞争的条件,相同的工程量,由企业根据自身的实力来填不同的单价。 |
⑵ 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的需要 |
单价的高低直接取决于企业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的高低,这种局面促成了企业整体实力的竞争,有利于我国建设市场的快速发展。 |
⑶有利于提高工程计价效率,能真正实现快速报价 |
各投标人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统一平台,结合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施工方案进行报价,促进了各投标人企业定额的完善和工程造价信息的积累和整理,体现了现代工程建设中快速报价的要求。 |
⑷ 有利于工程款的拨付和工程造价的最终结算 |
业主根据施工企业完成的工程量,很容易地确定进度款的拨付额。工程竣工后,根据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业主也很容易确定工程的最终造价,可在某种程度上减少业主与施工单位之间的纠纷。 |
⑸ 有利于业主对投资的控制 |
在进行设计变更时,业主能根据投资情况来决定是否变更或进行方案比较,以决定最恰当的处理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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