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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经纪辅导: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3
发布时间:2010/4/1 15:18:10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______。
  3.______。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______;
  2.______;
  3.______;
  4.______;
  5.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
  2.______;
  3.______。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______。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______。
  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______;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______;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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