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劣药竟出名店普通人参卖出天价
  人参,作为一种滋补保健佳品,已为世人所熟知。我国最早的药学专著《神农本草经》,将人参列为上品,说它能“补五脏,安精神,定魂魄,止惊悸,除邪气,明目,开心益智,久服轻身延年”。古人认为,人参可“起死回生”,称颂其为“神草”。
  其实,目前市场上所售的人参,大多数已非古人所指的人参。因为人参有野山参和人工栽培人参之分。古籍上所说的人参,就是现在称为“野山参”的人参。在我国药典在人参项下写明:“栽培者为‘圆参’,野生者为‘山参’。多于秋季采挖,洗净;圆参经晒干或烘干,称‘生晒参’;山参经晒干,称‘生晒山参’。”也就是通常所称的“野山参”。别看这两种东西都叫“人参”,但在效力上却有着巨大差别。当然在价格上,野山参与栽培人参也有着天壤之别。假药劣药竟出名店普通人参卖出天价
  由于野山参与人工栽培参之间巨大的价格差,我们不难看到的是,在药品市场中,人参产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标签、说明标识失实,特别是以生晒参、移山参假冒生晒山参、野山人参、野山参等情况相当严重。此类现象,前不久,就在北京一家著名的老字号药店里也发现了。
  东北的姜先生从小跟随父亲在山里采挖人参,并在长白山参茸药材产区多年专业从事参茸业务工作,凭自己对野山参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他一眼就发现京城的这家老字号药店,几年来公开以巨额高价出售的野山参、千年野生灵芝王等是假冒的。这里标价几万乃至几十万的“野山参”不过是价值几十元钱的普通栽培人参。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利益,自2001年起,他多次向国家及地方药监部门进行反映,并将于2001年10月在该药店购到的2支假野山参实物送检。北京市药品检验所于2001年11月12日向他出具了《关于“野山参”检验结果的报告》,报告说,“我所按《中国药典》2000年版;“不符合生晒参、生晒山参的规定”,可以认为存在质量问题或真假问题。
  换句话说,一个药存在质量问题或真假问题,我们就可以理解为它是劣药或假药。
  无独有偶,2002年,又一消费者王军持在该老字号另一药店花13000元购买的一支“野山生晒参”,到北京市药监局进行投诉。北京市药品检验所2003年1月29日向他出具的《关于“野山人参”检验结果报告》结论是这样的:“按《中国药典》2000年版,将会给经营者和消费者造成严重的损失,更重要的是保证不了用药的“安全有效”。
  以上说明,野山参虽说鉴定不易,但还是能做出准确鉴定的。开头我们提到的姜先生就是一眼看出老字号卖的不是真货的。难就难在买人参的消费者,吃一辈子人参也难以鉴别这东西。只好靠商家的信誉了。
  真正的野山参因稀少而价格昂贵,市场上都是以单支品评论价,单支的完整性是审定价格的依据之一。折芦断须就要降低品位,价格骤降。而体形好的野山参价格就不好说了。有句俗话说,“黄金有价参无价”。从事人参经营几十年的李先生这样告诉。一般情况,批发价分8等,特等的1万/克,在100克以上。一等的,在25克以上。10~20克左右的小野山参,卖几千到1万,30~40克左右的大野山参,卖20万左右,最高的30~40万。标野山参卖的,盒里都配有野山参的照片,有签字、盖章的证书,有的还带铅封,标重量(按克卖或按支卖)、价格(总价)、产地、鉴定者。而普通人参,比如最好的,要算是新开河人参,规格跟野山参不同,是按(多少)支,如16支的(最大的),一斤(小两,约625克)卖2000~3000元。
  由此可见,野山参与普通的人工栽培人参是多么的不同,价格又是多么的悬殊。中药——我们的国粹如何保护
  中药是我们的国粹,中药老字号是我们的民族品牌。保护好中药民族品牌,关系到中药事业的发展,也关系到中药在世界上的形象。
  我们提到的这家老字号药店以栽陪人参卖高价赚黑钱的行为,是令人痛心的。对这样一个老字号来说,从专业知识方面,是不应该“走眼”的,更不会那么多货都“走眼”。讲诚信,讲童叟无欺,是为创建老字号,用了十几代人几百年的时间打造出来的信誉。
  姜先生说,价值几元、十几元和数百元假野山参可以成百上千倍的增值,一文不值的假“千年野生灵芝王”竟要拍50万元以上,这种公开售假的行为虽为某些人所为,但他们利用的则是广大消费者对老字号、对民族品牌的信任,毁掉的将是民族品牌、老字号的信誉和形象,毁坏的是我们的国粹中药的形象。
  我们痛心,不止是为国粹中药的痛心,更是为老字号的信誉痛心。
  了解到,针对市场上野山参的混乱情况,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01年12月就曾发出过“关于《在药品零售经营中对‘人参’统一标识规定》的通知”,要求“凡经营人参商品的,在药品零售经营中名称统一标识为‘人参’”,“根据药典的规定野生者为‘生晒山参’,如标识为‘生晒山参’者必须出具产地证明和省级以上药检所的检验报告书”。
  对于药典标准,原北京市药品检验所中药室主任周富荣指出,目前按药典标准确实存在对移山参、野山参商品规格很难分辨的问题,还是要靠经验鉴别。因此,人参的药典标准还有待完善,目前正在研究之中。没有结束的尾声
  距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关于对人参产品进行专项检查抽验的通知》,已时过四个月,距全国范围进行人参产品专项检查抽验截止日9月30日两个月后,12月1日,拨通了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的电话,向该处负责人询问检查的情况。据该负责人说,由于目前药典上没有野山人参的专用标准,也没有移山参的专用标准,所以对姜先生反映的问题无法做出结论。对这种说法,表示不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结论又是怎么做出来的呢?对关于检验报告的询问,该负责人表示,没有看到。
  我们感到,本案的调查还未结束。我们将继续关注。
  我们相信,整个中药界也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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