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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练习题(2)
发布时间:2010/6/18 14:24:30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法律体系是一个重要的法学概念,人们尽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来理解、解释和适用这一概念,但必须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未能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
  A.法律体系,也称为法律渊源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效力位阶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
  B.法律体系,是由一国国内法构成的,不包括完整意义的国际法
  C.尽管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法律制度与大陆的法律制度有较大差异,但中国的法律体系是统一的
  D.法律体系,是由一国的现行法构成的,不包括历史上废止的已经不再有效的法律,一般也不包括尚待制定、还没有生效的法律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A错误。其余表述正确。
  个体工商户周某与市政府签订合同,供应5000斤水果。这一法律关系属于
  A.一般法律关系
  B.相对法律关系
  C.调整性法律关系
  D.平权型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所考知识点为法律关系的种类。按照法律关系主体的具体化程度不同,法律关系可以分为一般的和具体的两种。一般法律关系体现一国范围内全部社会关系主体之间的经常性的、稳定性的法律事实状态。具体法律关系依据其主体是单方具体化还是双方具体化,可以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按照主体之间的相互地位,法律关系可以分为平权型的法律关系与隶属性的法律关系,平权型法律关系,即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地位平等的;相互间没有隶属关系。在各个部门的法律关系中,民事法律关系是最典型的平权型法律关系,据此选项BD正确。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调整性法律关系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而产生的、执行法的调整职能的法律关系,它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规则)的行为规则(指示)的内容。调整性法律关系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法律主体之间即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如民事法律关系,可见A的表述是正确的。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由违法行为而产生的,旨在恢复被破坏的权利和秩序的法律关系,它执行着法的保护职能,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规则)的保护规则(否定性法律后果)的内容,是法实现的非正常形式。它的典型特征是一方主体(国家)适用法律制裁,另一方主体(通常是违法者)必须接受这种制裁,如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等。工商局到商店购买办公用品是以民事主体的身份出现的,是一种民事行为,形成调整性法律关系,所以C的表述也是正确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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