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利益有着内在的联系。下列关于法律与利益关系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A.法对社会的控制和调整主要通过对利益的调控而实现
B.法律是分配利益的重要手段,法律表达利益的过程,同时也是对利益选择的过程
C.民法的诚信原则在维护民事活动中当事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平衡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D.离开了法律,利益就无从产生,也无以存在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法所体现的意志的背后乃是各种利益。利益是人们受客观规律制约的,为了满足生存和发展而产生的,对于一定对象的各种客观需求。离开了利益关系,法既无从产生,也无以存在。D项颠倒了法与利益之间的关系,因此是错误的。法对社会的控制和调整主要是通过对利益的调控而实现的。A项正确。法对利益的调控,具体体现为两种情况:第一,利益表达。法表达利益的过程,同时即是对利益选择的过程。B项正确。第二,利益平衡。对匮乏社会资源控制的不同导致了利益差别,利益差别构成了利益冲突的基本原因。法律必须对各种利益冲突加以平衡,从而不致使人类社会在无谓的利益纷争中毁灭。法对利益关系的协调,对利益冲突的平衡一般是通过某些基本原则规定和制度设计体现的。比如,民法中的诚信原则,就能够维持民事活动当事人双方及社会三者利益的平衡。C正确。中华考试论坛
下列有关“法的渊源”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法的主要渊源形式大致有制定法、判例法、习惯法。而学说和法理从来不是法的渊源
B.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而做出的分类
C.根据“条约必须遵守”的原则,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均构成当代我国法的渊源之一
D.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国家政策可以作为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时的判决依据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B项中的分类根据为立法机关及效力,C项中只有我国签订或加入的条约才能成为我国法的渊源。D项是正确的,国家政策可以作为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时的判决依据。A项错误在于,学说和法理也曾经是法的渊源,但现今直接将其作为法的渊源的已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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