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珠峰网资料 >> 外贸 >> 报关员 >> 正文
2015年报关员资格考试备考习题解析(17)
发布时间:2010/6/21 15:47:24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招标是一个卖方面对多个买方,买方之间的竞争使卖方在价格及其他条件上有较多的比较和选择。    (    )
  答案: ×
  解析: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地点、发出招标公告或招标单,提出准备买进商品的品种、数量和有关买卖条件,邀请卖方投标的行为称为招标。
  [多选题]题目:以下各项中,(    )符合海关关于报关资格和报关范围的规定。
  选项:
  A:自理报关企业委托代理报关企业报关
  B:自理报关企业代理其他企业(单位)报关
  C:报关企业受外商投资企业的委托报关
  D:报关企业为本企业进出口的货物报关
  正确选项:A, C
  解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并在海关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只为本企业(单位)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手续的境内企业法人为自理报关企业。报关企业是指依照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的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所规定的程序设立,主要从事接受进出口货物经营单位和运输工具负责人以及他们的代理人的委托,办理进出口货物和进出境运输工具的报关、纳税等事宜,是具有境内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报关企业若经营进出口业务,必须具有进出口经营权方可经营。
  [多选题]题目:关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叙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范围有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信息专有权
  B:向海关总署申请知识产权备案的申请人必须为知识产权权利人
  C:人民法院判定不侵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D:个人携带或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正确选项:B, C
  解析: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实施的保护。范围包括;(1)商标专用权;(2)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3)专利权。
  选项A错误。超过自用、合理数量的个人携带或邮寄进出境物品也适用《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条例》,选项D错误。《保护条例》规定,申请人不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海关总署不于备案。《保护条例》第29条第二款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后,海关不能认定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侵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识产权的,或者人民法院判定不侵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
  【链接】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按规定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注册地或者国籍等;
  (2)知识产权的名称、内容及其相关信息;
  (3)知识产权许可行使状况;
  (4)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行使知识产权的货物的名称、产地、进出境地海关、进出口商、主要特征、价格等;
  (5)已知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制造商、进出口商、进出境地海关、主要特征、价格等
广告合作:400-664-0084 全国热线:400-664-0084
Copyright 2010 - 2017 www.my8848.com 珠峰网 粤ICP备15066211号
珠峰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