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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山大学在职“光学工程”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0/7/1 9:07:23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中山大学是华南地区第一个光学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依托于光电材料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显示材料与技术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并有物理学等一级学科,以及光学、凝聚态物理、无线电物理等二级学科支撑,基础扎实。光学学科有着悠久的历史,是全国首批建立的博士点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之一;光信息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是广东省首批名牌专业之一。光学工程学科现有教授20名,其中中科院院士2名,博士生导师12名;副教授8名,讲师5名,研究生100多名,具有完整的教学和科研队伍,并与国内外众多知名企业建立了多种方式的合作。
  为适应光学工程领域技术与产业的迅速发展,优化知识结构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提高在职人员的理论水平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光学工程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管理的专门人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2010年中山大学光学工程领域继续招收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光学工程领域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教学计划安排、授课及日常管理由中山大学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负责。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二、招生计划和研究方向
  1.计划招收50人。学校自主招生,自主划线,择优录取。
  2.研究方向:(1)光学技术与工程;(2)激光技术与工程;(3)显示技术与工程;(4)材料技术与工程;(5)光电技术与工程;(6)光伏技术与工程;(7)光通信技术与工程。
  三、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专业学位代码:430100,领域代码:430103,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考点所在省市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自动生成《2010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广东省统一的网报时间为2010年7月1日至13日,报名网址为:http://xwb.gdhed.edu.cn。其它省份的网报时间及网址将于6月30日公布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zz10.html。
  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请考生仔细检查确认,如果有误,请及时修改。经考生现场签名确认后的信息,一律不能再作更改。
  2.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后,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网上报名所在省市指定的现场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广东省现场确认点有3个:①广州市五山华南理工大学学生文体活动中心、②广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综合楼大厅、③深圳市南海大道深圳大学老西南餐厅2楼(西校门进约200米处)。
  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6-19日,确认点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现场确认点报名、交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打印资格审查表。
  报名考试费按省物价局和学位中心[2005]34号文的收费标准收取,每人每科80元。
  有关具体事宜请查看广东省学位办网上公告。
  3.准考证发放
  广东省考生的准考信息将由广东省学位办于2010年10月18日公布在报名网站上(http://xwb.gdhed.edu.cn),考生须于2010年10月29日前自行上网下载准考证,省学位办不再另行发放。其他省市的考生请查看各省市学位办的网上公告。
  4.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进行政治理论面试及复试前对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基本录取要求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安排在2010年12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graduate.sysu.edu.cn/zsw/index.php)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网上信息。
  资格审查前,考生须将现场确认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并同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持本人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获得者须提供)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1.第一阶段,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CandidateTest,简称“GCT”)。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情况确定“GCT”合格分数线。2010年开始,考生的“GCT”成绩有效期为一年(即录取当年有效)。
  “GCT”考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GCT的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第二阶段,达到我校自定的GCT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含以2009年GCT有效成绩申请报读者),经资格审查合格,需持本人GCT成绩单、第二阶段考试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到我校参加自行组织的专业综合测试。综合测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科目为《普通物理》,参考书目为《大学物理学——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卢德馨编,高等教育出版社。面试主要考查学员从事相关的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工作的潜在素质、技能和业绩。
  五、考试时间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定于2010年10月30、31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入场考试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
  第二阶段考试安排在2010年12月中下旬进行,具体的时间、地点将通过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网上信息。
  六、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GCT成绩和综合测试结果,结合考生体检情况和工作业绩,择优录取。但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七、培养与学位授予
  1.课程设置
  必修课:英语、马克思主义理论、光通信原理与系统、光学工程进展、光学工程实验方法与技术等。
  选修课:光电集成工艺与技术、现代光学原理、激光技术、薄膜制备技术、光伏技术、工程光学等。
  2.学制三年,在职不脱产学习,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授课时间安排在周末。上课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区。
  3.学位授予:对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中山大学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八、学习费用
  学费每人每学年10000元,三年共计30000元,资料费在学习期间按所需资料的成本另收。学生在读期间,一切人事档案关系留原工作单位,其工资、医疗费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学生返校学习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九、相关说明
  按有关规定,除考试大纲外,我校不以其他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我校教师不以任何形式参与考研辅导活动(包括社会上的考研辅导活动)。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中山大学理工学院
  联系人:饶婷婷
  电话:(020)84112816
  网址:http://spe.sysu.zsu.edu.cn
  2.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020)84113696
  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zsw/index.php
  中山大学南校区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邮编:51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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