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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华东理工大学在职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0/7/14 12:03:12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一、背景 
  华东理工大学MPA专业学位教育项目主要依托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人文科学研究院组成专家师资队伍。教学培养方案精心设计,以培养国际化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管理人才为目标。 
  二、培养方案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MPA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华东理工大学的特色优势,2010年华东理工大学MPA的培养方向设为: 
  1、城市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研究; 
  2、社会工作与社会管理; 
  3、环境和资源安全管理; 
  4、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5、知识产权管理。 
  培养方向的最终确定,将在考虑学生规模、职业结构和个人意愿的基础上,从上列范围内选择。 
  三、报考条件及招生对象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四、培养方式及授予学位 
  采用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培养方式,学制2年半(学习年限可延长至5年毕业)。 
  凡是课程考试合格,学位论文达到我校相关要求,答辩通过者,由华东理工大学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结合的方式,报名程序和要求如下: 
  1、网上报名时间在上海报名考试的考生于7月3日上午9:00至13日下午5:00前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或www.shmeea.com.cn)填写、提交报名信息,非上海报名考生报名时间自行查阅本省报名安排。所有考生通过网络提交报名信息,并仔细检查,发现有误,及时修改。网上报名后,考生须牢记网报编号。 
  2、现场确认 
  上海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6日至18日,非上海考生现场确认时间须自行查询。考生持网报编号到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同时领取并认真阅读《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有关处罚规则》。报考者当场核对“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认真检查并阅读签字栏中的“报考信息确认及考试诚信承诺书”等内容后,签字确认。由报考者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其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上海考生现场确认地点如下:
现场确认点

地址

地点

日期

时间

同济大学

四平路1239号

瑞安楼(研究生院)底楼大厅

7月16日—18日

8:30—16:00
周六、周日照常办理

上海交通大学

闵行东川路800号

陈瑞球楼(研究生院)底楼大厅

上海财经大学

中山北一路369号

大礼堂附楼

  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确认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3、准考证发放 
  上海市考生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10月15日至30日从网上(www.shmeea.edu.cn或www.shmeea.com.cn)下载准考证,并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凭下载的准考证按时进入试场,由监考老师核对身份后下发正式准考证。 
  六、资格审查 
  1、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须满足公共管理硕士(MPA)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精神,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的审查由我校在录取前进行,具体时间另定。 
  七、考试时间及科目 
  MPA全国联考时间为2010年10月30日(星期六)、10月31日(星期天)。 
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待定;其余3门全国联考。 
  八、录取与入学 
  公共管理硕士(MPA)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确定,学校根据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择优录取。2011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由于本校招生人数限制而不能录取者,如达到其它院校复试分数线,可调剂到相关院校。 
  录取新生于2011年春季入学。 
  九、培养费用 
  公共管理硕士生全部委托培养,培养费每人共3.5万元。培养费用可一次性付清或在培养期间分年度缴纳。 
  十、招生咨询 
  华东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办公室(研究生楼808室) 
  电话:021-64253472  传真:021-64253573   联系人: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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