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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际商务师理论与实务知识复习辅导一
发布时间:2010/7/25 18:44:03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一、生产要素的概念
  从一定角度来讲,生产要素分析是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基础。对于如何理解生产要素这一概念以及生产要素包括哪些主要内容,国内外经济学界存在着不同的看法。较具代表性的观点有五种:第一种观点认为,生产要素是指用于商品和劳务生产的经济资源,通常分为土地、劳动和资本。第二种观点认为,生产要素是指用于生产过程的社会资源,通常包括土地、劳动、资本和企业家才能。这个解释与西方经济学教科书的解释基本相同。第三种观点认为,生产要素是进行物质资料生产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即劳动者和生产资料。这个解释多见于中国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第四种观点是我国经济学界在研究生产力系统的构成因素时提出的,这种观点认为,生产力因素是社会生产力的细胞形态,是生产力经济学的逻辑起点。但是,在分析生产力具体由哪些因素构成时,却存在着“七要素论”和“九要素论”的争论。“七要素论”者认为,生产力的构成因素包括: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科学技术、生产管理、经济信息和现代教育。“九要素论”者则认为生产力的构成因素有九个,即劳动者、生产工具、能源设施、基础设施、材料、科学技术、生产信息、现代教育和生产管理。最后一种观点是中国实际经济界在解决企业兼并和产权转让等现实问题时提出的。这种观点认为,生产要素包括:人员、资金、土地、固定资产、物资、技术、信息、管理和经营权等。
  以上我们分别介绍了中外经济学界对生产要素概念和内容的不同解释。第一种观点提出的是三要素,第二种观点提出的是四要素。这两种观点侧重于从使用价值的创造和具体生产过程的角度来分析生产要素,基本上反映的是西方经济理论界较传统的认识,对二战后提出的新生产要素(人力资本要素、研究与发展要素、规模经济要素和信息要素等)则未加以分析概括。第三种观点实际上是我国政治经济学界对生产要素的解释,由于是从人类社会生产最基本和最一般的条件的角度所下的定义,所以比较抽象。第四种观点对现代化大生产条件下的生产力构成情况进行了分析,虽然比较具体,但对于要素内容的概括有些过宽,在理论渊源上与第三种观点有联系。第五种观点则完全是从实际经济活动过程来概括生产要素的内容的。后三种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经济理论界和实际经济部门对生产要素概念和内容的认识。借鉴以上几种观点的长处,并结合对国际经济合作实际业务的理论分析,我们认为应当把生产要素定义为:生产要素是指使具体的生产过程得以正常进行所必需的各种物质条件和非物质条件。
  二、生产要素的种类
  生产要素通常包括资本、劳动力、技术、土地、经济信息和经济管理等六种。资本是指通过直接和间接的形式最终投入产品生产过程的资本货物(指机器设备、厂房建筑物和原材料等)和金融资产(指股票、债券和借款等)。劳动力是指可用于生产过程的一切人力资源,不仅包括体力劳动者也包括脑力劳动者。劳动力与劳动是两个关系密切但又有区别的概念,劳动是劳动力的使用和消费,即人们在生产中付出体力和智力的活动。技术是指制造某项产品、应用某项工艺或提供某项服务的系统知识。技术要素的表现形态可以是文字、表格、数据、配方等有形形态,也可以是实际生产经验、个人的专门技能等无形形态。土地是一个广义的概念,不仅包括土地本身,还包括地下的矿藏和地上的自然资源。经济信息要素是指与产品生产、销售和消费直接相关的消息、情报、数据和知识等。经济信息是经济运行过程中各种发展变化和特征的真实反映,它具有可传递性、可再生性、可处理性、可贮存性和可共享性等特征。经济管理要素又称生产组织要素或企业家才能要素,它是指人们为了生产和生活的需要而对经济活动过程的一种自觉的控制,即通过计划、组织、指挥、监督等手段,使生产过程中的各种生产要素在时间、空间、种类和数量上组成更为合理的结构,实现最佳效益生产。经济管理的主要职能是决策和协调。
  三、生产要素分析的历史发展
  生产要素理论出现于20世纪30年代,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这一理论的研究取得了新的进展和突破。但是,生产要素理论的渊源却可以追溯到l8世纪的古典经济学。
  (一)绝对成本和比较成本理论中的要素分析
  亚当·斯密在1776年出版的《关于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提出了作为国际贸易理论第一块基石的“绝对成本说”。按照他的观点,在由两个国家和两种商品构成的所谓“2X2模型”中,两国各自在一种商品的生产效率上具有优势,而在另一种商品的生产效率上处于劣势,通过商品生产的专业化以及相互间的商品交换,两国皆可获得“绝对利益”。决定商品优劣势所在的根本原因在于各国在商品生产的劳动成本上存在着差异,因而认为只有能生产出成本绝对低的产品才有可能进行国际交换。显然,“绝对成本说”无法解释下述两个问题:第一,由于各国的生产发展水平不一样,许多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国家生产不出成本绝对低的产品,但他们仍然可以参加国际贸易;第二,在两种商品的生产上皆具有优势或皆处于劣势的国家是否仍有必要参与国际贸易与获得利益。1817年,大卫·李嘉图在其《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一书中提出了意义深远的“比较成本说”该学说在西方国际贸易理论中一直占据着重要地位。这一学说的主要观点是:即使一国在两种商品的生产上皆具备优势或皆处于劣势,也可通过国际间的生产专业化以及商品交换而获取所谓“比较利益”,即生产和出口优势较大(劣势较小)的商品,进口优势较小(劣势较大)的商品。与“绝对成本说”相同的是,“比较成本说”也把决定商品生产优劣势的基本原因归于各国在劳动成本方面存在的差异。
  绝对成本理论、比较成本理论奠定了自由贸易理论的基础,对以后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要素分析上,绝对成本理论与比较成本理论采用的都是单个要素,亦即劳动要素分析法。在假定生产要素在国际问不能自由转移的前提下,以活劳动消耗的多少来区别成本的差异。李嘉图在其比较成本理论中假定,各国每单位劳动的素质是同一的,各国生产同类
  产品的生产函数是不同的。两国间劳动量投入与产出的差异来源于各国劳动要素在生产过程中所处的条件差异,因此而导致了同质劳动的不同生产效率。李嘉图当时分析的生产过程中的条件差异主要指自然资源状况方面存在的国别差异。古典经济学家坚持了劳动价值理论,以劳动成本来说明贸易的流向和利益。斯密和李嘉图在分析劳动成本差异时,都把各国自然资源的差异放在十分要的地位。
  (二)生产要素禀赋理论与里昂惕夫之谜
  生产要素禀赋理论是瑞典经济学家赫克歇尔和俄林提出的,人们有时又把该理论称为“赫克歇尔一俄林定理”。他们把贸易理论的分析扩大到一个要素以上,并且明确提出生产要素禀赋是国际贸易的基础。生产要素禀赋理论认为:不同的商品需要不同的生产要素比例,而不同国家拥有的生产要素相对来说是不同的,因此,各国应生产那些能密集地利用其较充裕的生产要素的商品,以换取那些需要密集地使用其较稀缺的生产要素的进口商品。在俄林的《地区间贸易和国际贸易》中,他从区域贸易论及国际贸易,认为由于生产要素供给的差异,供给充裕的要素价格便宜,而稀缺要素的价格昂贵,这样,不同国家生产要素价格的差异,就导致了生产成本的不同,从而导致商品的价格不同,于是产生了贸易的比较利益。要素禀赋论认为,产生比较成本差异的两个前提条件是:两个国家的禀赋不一样,不同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要素配置不一样。生产要素禀赋理论还包括生产要素价格均等化的内容。由于在前面的阐述中已论及这一问题,所以在这里不再赘述。
  生产要素禀赋理论为大多数西方经济学家所接受,较长时期以来,该理论成为国际贸易学说的主流。但是,随着研究的深入,要素禀赋理论的两点不足逐渐暴露出来:一是它的一些假定与国际贸易的现实不符;二是它基本上采用的是静态分析方法。要克服这两点不足就需要在研究上有所突破。真正对生产要素禀赋理论构成挑战的是“里昂惕夫之谜”。美国经济学家里昂惕夫于1947年利用美国的投入一产出表对赫克歇尔一俄林定理进行实证研究时得出了一个与通常见解相反的结果,美国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进口资本密集型产品。他根据美国的投入--产出表考察了美国200种产业,特别是其中直接进行对外贸易的产业,比较生产每百万美元的美国出口商品与进口竞争的商品所需的资本和劳动的比率。结果他发现,美国的进口替代产品的资本密集程度高于出口产品,而美国的出口产品的劳动密集度大于进口替代产品,换句话说,美国进口的商品是资本密集型产品,而出口的商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这正与一般公认美国是全世界资本最为丰富的国家,其出口品应较进口品为资本密集的先人之见相反,即美国的贸易结构与方向同赫克歇尔一俄林所预测的背道而驰。里昂惕夫在其所著《国内生产和对外贸易:美国资本状况再考察》(1953)一文中公布了这一发现,使美欧国际贸易学术界大为震惊,被称为“里昂惕夫之谜’’。许多学者对其他国家进行实证研究的结果,有的符合赫克歇尔一俄林定理,有的符合里昂惕夫之谜。为回答学术界的评论,里昂惕夫又对此问题作了大量研究,发表的《生产要素比例与美国贸易结构:进一步的理论和检验分析》(1956)一文中所得到的结果仍与前述结论基本相同。为解开里昂惕夫之谜,里昂惕夫本人及其他学者曾提出多种相关因素(诸如劳动生产率、人力资本、研究与开发、要素密集度逆转等)作解释,试图调和赫克歇尔一俄林定理与里昂惕夫之谜。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里昂惕夫之谜的提出带动了其他经济学者对国际贸易各种新现象的分析,促进了现代国际贸易理论的创新和对生产要素禀赋理论的更加全面的认识。
  (三)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生产要素分析的新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对生产要素的认识和分析不论在深度方面还是在广度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1.生产要素分析在深度方面的新发展
  在深度方面的新发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表现:
  (1)生产要素的非同一性(异质性)。传统的贸易理论含有一种假定,就是土地、劳动和资本三种生产要素之中的每一种要素的本身都是同一的,没有任何差异。然而实际上,每种生产要素都不是同一的,它包含着许多小类或亚种,这些小类或亚种的组合也是千差万别。因此,各国的生产要素禀赋不仅有数量供应的差异,还有质量上的差异。忽略生产要素禀赋的质的差异,即生产要素的非同一性,就无法对贸易作出完整或合理的解释。例如,就劳动力而言,不同国家之间在数量上可能是不相等的,但更为重要的是在质量上也可能存在差异,即在教育程度、技能是否熟练以及健康等方面都可能不相同。
  (2)生产要素禀赋的变动性。在一个简单的分析模型中,将一国拥有的生产要素假设为固定不变,似乎有其必要性。但运用于具体的贸易分析,就必须考察生产要素禀赋的变动性。一个国家所拥有的资源与生产要素,不仅在数量上,而且在质量上都是,一个变数。技术的进展、人口增加和资本积累等因素作用所产生的要素禀赋的变动性,必然会影响一个国家比较优势的变动,从而影响国际贸易的流向、种类和数量。例如,资本和技术要素在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或经济发展处在起步阶段的国家可能是短缺的,但当一国经济发展起来尤其是成为发达国家之后,其资本和技术的短缺状况就会大为缓解甚至会出现相对过剩。
  (3)生产要素配置比例密集性特征的变换。生产要素密集性变换指的就是同种商品在不同的国家要素密集特征是不同的。赫克歇尔一俄林在其理论的分析中曾假定,各种商品的生产函数在各国相同,因此,商品的生产要素密集性特征在各国是一样的。然而,事实上同类商品的生产技术在各国必然存在差异,生产中各类要素的实物配置比例不会相同;或者各类生产要素的价格在各国不相同,所以以价格表示的生产要素密集性质就会有差异。
  假定日本由于资本便宜而劳动力昂贵,商品A的劳动密集度比商品B高;而在其余国家,由于资本昂贵劳动力便宜,商品A的资本密集度比商品B高。只要在生产A商品时,用一种生产要素替代另一种生产要素比在生产B商品时困难,这种生产要素密集变化就会发生,于是下述情况就有可能:日本输出的商品 A在日本是劳动密集型的,而日本输入的B商品在国外也是劳动密集型的。生产要素密集性变换表明,商品在一国是资本密集,在另一国则可能表现为劳动密集,所以赫克歇尔一俄林定理所揭示的贸易流向在两国都可能是不正确的,这样就会出现里昂惕夫之谜。二战后有许多经济学家运用要素密集变换来解释里昂惕夫之谜。第一个完成要素密集变换系统研究的是明纳斯,他认为现实世界中要素密集变换广泛地发生着。
  (4)技术进步与生产要素密集特征的转移。我们知道,商品生产的要素配置比例是由生产技术条件决定的。除了各国生产技术条件差异导致生产要素密集变换外,无疑,生产技术的变动必然使产品的要素密集特征发生转移。如果说变换说明的是同一时期国与国之间横向比较的要素密集性的特点,那么,转移则是表明时间序列上纵向的要素密集性变化。比如说,20世纪初时美国生产的轿车是资本密集型的,而现在则已变成技术密集型的了。技术是在商品生产和劳务生产中所积累的知识、技巧和熟练劳动的总和,它通过资本、劳动和自然资源的生产效率体现。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意味着一定的投入量可以生产更多的产品,或者说一定的产量只需较少的投入量就可以生产出来。这说明技术进步是通过影响各种要素的投入量和产品的产出量而促成产品要素密集特征发生变化的。
  2.生产要素分析在广度方面的扩展。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生产要素分析的新发展,还表现在新要素观点的提出。新要素观点认为,在考虑国际贸易商品比较优势时,除了以往的资本、劳动和自然资源要素以外,还有其他要素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该理论赋予生产要素新的内含,突破了原先的局限,提出了人力资本、研究与开发和规模经济等可以作为新的生产要素的见解。
  人力资本是指体现在劳动者身上的,以劳动者的素质表示的资本。人力资本也称为技能劳动,主要由教育和培训投资产生,。它可以作为一种特殊形态的资本发挥作用。人力资本对现代贸易格局有重要影响,同时,由于它区分了劳动力要素质的差异,对于解开里昂惕夫之谜也有帮助。研究人力资本与贸易格局问题的代表人物有克莱弗斯(Kravis)、基辛(Kessing)和韦赫勒(Waehror)等。研究与开发要素是指开发某项产品时所投入的费用。重视研究与开发要素研究的主要是格鲁勃(Gruber)和梅达(Mehta)等学者。研究与开发要素密集度较高的产品就是知识与技术密集度较高的产品,一般指的都是新产品。规模经济的含义是指随着产出量的增加而发生的单位成本的下降,或者说企业达到一定的规模后所能得到的经济上的利益。规模经济的直接好处就是随产量的增加单位成本下降,从而可以增强产品在国际竞争中的优势。所以,学者们认为规模经济同其他要素禀赋一样,也应该是国际贸易的基础。
  以上回顾和总结了生产要素分析的历史发展过程,从中可以看出以下几个特征:第一,对生产要素的分析总是伴随着对贸易的分析而进行的。对生产要素分析的最初目的是为了揭示贸易产生的原因和贸易利益的来源以及贸易的格局。但是,后来分析的范围和目的都扩展了。这说明我们在研究国际经济合作时不可能完全离开对国际贸易的研究而进行。第二,生产要素的种类由少到多,非自然的、非物质的生产要素逐步增加。从最初分析时的一种生产要素扩大到后来的六种,从最初基本上都是自然的和物质的生产要素发展到后来非自然的和非物质的越来越多。第三,生产要素分析趋向动态化,分析越来越反映现代化大生产中所使用的生产要素的实际构成状况。: [NextPage]

  银行保函和保险
  一、国际工程承包的施工索赔
  (一)施工索赔的含义
  施工索赔是指由于业主或其他有关方面的过失与责任,即非承包商自身的原因,使承包商在施工中增加了额外的费用,承包商根据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通过合法的途径和程序要求业主或其他有关方面,偿还其在施工中蒙受的损失。施工索赔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即要求延长工期和要求赔偿款项。索赔既是承包商的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也是依据承包合同所应得到的合理补偿。
  (二)施工索赔的原因
  1.自然条件
  承包商在施工中所遇到的自然条件或环境比合同中所描述的更为艰难或恶劣,如出现了经现场勘察也难以观测到的地质断层,地下水文条件与事先预测的不符,必须移动地下旧管线,地下有旧建筑物等,这将会增加施工难度和施工时间,进而增加施工费用,而上述情况和障碍并非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所能预料到的。
  2.工程变更
  在施工中,工程师要求承包商更改或增加额外工程量的情况是非常普遍的,承包合同一般都有业主有权临时增减工作量的规定。其变更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工程量的变更,即工程师要求增减工程量,也就是说承包商所完成的实际工程量超过或少于业主提供的工程量表,如果削减的工程量未超过合同规定的幅度,一般不予索赔,如果由于某种原因业主将本属于承包商的工程量转给其他承包商去做,承包商可以获得工程准备费和管理费的索赔;二是工程质量变更,在施工中现场工程师不认可承包合同所要求的原材料的质量、设备的性能等,并对其提出更高的标准,或提出更高的做工质量和试验要求,或现场工程师为此故意拖延下达上述变更命令,承包商为此可以要求索赔。
  3.不可抗力风险
  不可抗力风险是指在签合同时所无法预见的,而且是不可避免和不可预防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件,如自然灾害造成的额外费用,战争、罢工、民族冲突、入侵、内战等导致工程出现各类的损失等应由业主承担。
  4.工程的暂停和中止
  在施工中工程师可以下令暂停全部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只要暂停命令不是因为承包商的原因或其他风险造成的,承包商不仅可以延展工期,由此而付出的额外费用,包括额外增加的工资和管理费等,应由业主负担。工程的中止主要是指由于遇到了意外情况或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使工程无法继续进行下去,不得不中止合同,承包商应得到补偿。
  5.工期延误
  承包商遇到了并非由于自身的原因和责任而影响工程进度的障碍,从而增加了额外的支出,承包商有权得到补偿。工程延误索赔主要是因为工程量的增加,业主未按时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师拖延对施工图纸、工序、材料的认可,业主未能按规定较好的协助承包商按时办好工程所需的境外技术和普通劳务人员的入境手续,业主未能按时提供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和设备,现场工程师拖延发放工程付款证、验收合格证等证书,对于本来合格的施工和材料拆卸检查并重新修复,以及遇到人力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误工等。
  6.货币贬值
  在金融市场动荡不定的今天,承包商为避免货币贬值给自己造成损失,往往在承包合同中订有货币贬值补偿条款。但多数补偿条款仅限于东道国政府或中央银行正式宣布的贬值,而市场上汇率的自由浮动则不在此列。
  7.物价上涨
  凡订有物价上涨补贴条款的合同,在施工所需的原材料、燃料以及运输费和劳务费等的价格上涨时,可按规定的程序向业主,提出差价索赔。索赔的数额应按双方事先定好的计算公式进行计算。
  8.工程进度款的延误支付
  对于业主故意拖延向承包商支付其应按时支付的工程进度款而造成的延误工期或利息损失,应由业主承担。
  (三)施工索赔的依据与费用
  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索赔的主要依据是合同以及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合同的附件,与此同时还应附带能证明确实增加了承包商支出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关双方会谈内容的记录、与工程师往来的各种信件、工程师所下达的各种指令、施工进度表、施工设备和材料的使用记录、工程照片、工程质量的检查报告等施工材料,以及工资的支付、设备和材料的采购、材料和劳务价格的调整、汇率的变动、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会计账目等财务资料。
  根据上述施工索赔的原因可以说明,承包商可以得到索赔的费用一般应包括以下几种:①由于工程量的增加、工资上涨和工程延误所导致的劳务费;②由于工程量的增加、使用材料质量要求的提高和物价上涨所产生的材料费;③由于工程量的增加、工期的拖延致使增加设备的使用数量和时间所引发的设备的费;.④由于业主的原因导致分包商向总包商的索赔而产生的分包费;⑤由于增加工程量和工期拖延必须加办保险所产生的保险费;⑥由于增加工程量和拖延工期所产生的管理费;⑦由于工程量的增加和工程的拖延致使保证金的延长所出现的保证金费;⑧由于业主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所导致的利息。
  (四)索赔的程序
  施工索赔大致要经过以下步骤:
  1.提出索赔要求
  按FIDIC的规定,承包商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之内分别向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发出索赔通知,通知的主要内容为要求索赔的原因和具体项目。
  2.提交索赔报告
  承包商应在索赔通知发出后的28天之后,或在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时间内,向工程师提交正式索赔报告,其主要内容为要求索赔的各项费用及总金额,并附有索赔所需的各种依据。索赔报告应简明扼要并富有逻辑性。
  3.索赔谈判
  谈判是解决索赔问题的一种较好的途径,谈判前应组成一个精明强干的谈判班子,最好聘请国际上有名望的索赔专家参加,谈判应本着实事求是,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来说服对方。
  4.索赔的调解
  在经过双方谈判,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由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非正式的,即通过有影响的人物或机构进行幕后调解,另一种是正式的,邀请一名双方都能接受的中间人进行调解。调解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若其中的任何一方对其工作不满意或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便可结束其调解工作。
  5.工程师的决定
  承包商在调解无效之后,可以以书面的形式提请工程师对索赔问题作出处理决定,工程师应以公平合理的原则在收到申诉书的84天之内作出处理决定,并通知双方。若双方在收到处理决定的7天内均未提出仲裁或诉讼的意向,那么工程师的决定则成为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的决定。
  6.仲裁或诉讼
  如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不满意或工程师在84天之内未作出处理决定,不满方应在收到工程师决定的7天内,或在提请工程师决定而工程师却未作出决定的84天之后,承包商可以提请仲裁或诉讼。如果提请诉讼,一般需要的时间较长;如果提请仲裁,仲裁机构应在收到仲裁通知后的56天之内作出裁决。不管是仲裁还是诉讼,其结果都是终局性的。
  二、国际工程承包银行保函
  (一)银行保函的概念
  保函是承包合同当事人的一方为避免对方违约而遭受损失,要求对方提供的一种能保障自己权益的担保。银行保函是指银行应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出的,担保申请人正常履行合同所规定的某项义务的独立的书面保证文件。它实际上是以银行承诺文件面目出现的一种抵押金。银行保函是属于备用性的银行信用,它不是一般的履约担保文件,而是一种违约赔款保证书,即如果保函的申请人没有履行其担保文件中所担保的义务,银行则承担向受益人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在国际工程承包活动中,银行保函目前已是最普遍、最常见和最容易被各方接受的信用担保形式。
  (二)银行保函的内容
  银行保函是一种规范化的经济担保文件,为了保障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其内容十分具体和完整,因而世界各国银行开具的保函的内容基本一致。其具体内容大致如下:
  (1)申请人。即承包商或被担保人,应注明申请人的全称和详细地址;
  (2)受益人。即业主或总包商,应注明受益人的全称;
  (3)担保人。即开具保函的银行,应写明担保行的全称和详细地址;
  (4)担保金额。即担保所使用的货币与最高限额;
  (5)担保责任。即在承包商如果违约的条件下承担索偿义务;
  (6)索偿条件。即承包商违约时,业主凭何种证明进行索偿;
  (7)有效期。即保函的起止时间及保函的生效和失效条件。
  (三)银行保函的种类
  1.投标保函
  投标保函是银行根据投标人的请求开给业主的,用于保证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其标书,并在中标后与业主签订承包合同的保函。投标保函是随投保书一起递交给招标机构的,其担保金额一般为投保报价总额的0.5%~3%,中小型项目一般为3%~5%,有效期一般为60天、90天、150天、180天不等,长的还有270天。对未中标者,业主应及时将保函退回。中标者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业主签约并递交履约保函后,业主也应将投标保函退还给投标人。如果业主宣告废标,投标保函则自然失效。
  2.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是用于保证承包商严格按照承包合同要求的工期、质量、数量履约的保函。履约保函的担保金额一般为承包合同总额的l0%,其有效期一般不能短于合同规定的工期,如果工期延长,也应通知银行延长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如果承包商中途毁约或破产,业主有权要求银行支付保函的全部担保金额。投标保函只有在工程全面竣工并获得现场监理工程师签署验收合格证后才予以退还。
  3.预付款保函
  预付款保函是银行开立的用于保证承包商按合同的规定偿还业主已支付的全部预付金额的担保文件,即如果由于承包商的责任,业主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从工程结算款中按比例扣还预付的款项,业主有权向银行索偿担保金额作为补偿。预付款保函的担保金额应与业主预付款的金额相等,一般为合同总金额的10%~l5%,其担保期限一般从承包商收到预付款之日起到扣还完毕止,由于预付款是逐笔扣还,所以预付款保函的担保额会随之减少。
  4.工程维修保函
  工程维修保函是银行应承包商的请求开具的一种用于保证承包商对完工后的工程缺陷进行维修的经济担保文件。维修保函的担保金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5%~l0%,有效期为l~2年。维修期的开始时间应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在履约保函到期并退还之前,承包商必须开具维修保函。维修保函既可以重新开立,也可以以续展履约保函的形式来代替维修保函,维修保函一般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发现需要维修的缺陷后退还。
  5.临时进口物资税收保函
  临时进口物资税收保函是银行应按承包商的请求开给业主的一种担保承包商在工程竣工之后,将临时进口的用于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运出工程所在国,或在永久留下这些设备时照章纳税的一种经济担保文件。该保函的担保金额一般与临时进口的机械设备价值相等,担保的有效期一般比施工期限略长。承包商在将机械设备运出工程所在国并取得海关出示的证明之后便可索回保函。
  6.免税工程的进口物资税收保函
  免税工程的进口物资税收保函是银行应承包商的要求,开给业主的一种担保承包商将进口的材料全部用于其承包的免税工程的经济担保文件。该保函的担保金额与进口的原材料的价值相等,其有效期与工期基本一致。在承包商向税务部门展示了业主颁发的,进口物资已全部用于免税工程的证明之后便可退回保函。
  三、国际工程承包保险
  (一)国际工程承包活动的风险
  国际工程承包是一项风险较大的经济活动,这主要是由于其所需时间长,牵涉内容广而且复杂,技术要求较高,资金投入大,并涉及国别政策、国家问的政治经济关系所致,任何风险的出现都会给双方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了解国际工程承包风险则是防范风险的前提。国际工程承包风险一般有以下几类:
  1.政治风险
  政治风险主要是指由于项目所在国政府的更迭,派别斗争,民族冲突,与邻国的冲突,以及经济政策的变化造成各种损失的可能性。
  2.经济风险
  经济风险主要是指由于业主延期支付工程款,汇率的变动,通货膨胀,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服务系统出现问题,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发生变化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3.自然风险
  自然风险是指由于风暴、地震、洪水、雷雨等自然界的异常变化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可能性。
  4.意外事故风险
  意外事故风险是指在施工中由于外来的、突然的、非意料之中的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可能性,如火灾、爆炸、施工设备倾倒或在作业中断裂、设备或材料被盗、施工人员滑落等。
  (二)国际工程承包保险的险别
  1.工程一切险
  工程一切险亦称全险,它是指在工程项目的施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施工人员的操作失误给在建工程、到达现场的材料、施工机械和物品、临时工程、现场的其他财产等造成的损失。工程一切险实际上一种综合性的险别,但工程一切险却不承保所有的风险,如由于战争、罢工、政策的变化、违约等原因导致的损失则不在该险别承保的范围内。工程一切险一般按合同的总价投保,其保险期限应从开工之日或第一批施工材料运抵施工现场时起,到工程竣工之日或事先约定的竣工之后的某一时间止。
  2.第三方责任险
  第三方责任险是指在施工中,由于任何事故给予工程无关的第三方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保险公司予以赔偿的一种险别。第三方责任险只对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不包括被保险人财产损失或雇员的伤亡,而且只有在被保险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才予以办理赔偿。
  3.人身意外险
  人身意外险是指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在施工中因意外事故致使人身伤亡损失的一种险别。承包合同一般都规定承包商必须为施工人员投保人身意外险,在投保人身意外险时,还可同时附加由意外事故致伤的医疗保险。人身意外险的保险金额应视施工所在国法律而定,有些国家允许承包商为外国雇员在国外保险公司投保,但本地雇员必须在本国保险公司投保。
  4.汽车险
  汽车险是指施工运输车辆在工地以外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险别。施工中运输车辆的风险分 为工地内和工地外风险两类,汽车险仅负责在工地外发生事故造
  成的损失,而施工车辆在工地内发生事故导致的损失应属于工程 一切险的责任范围。有些国家对施工车辆实行强制性保险,未投 保汽车险的施工车辆不许在公路上行驶。
  5.货物运输险
  货物运输险是指工程所需的机械设备、原材料、1零部件等在运输期间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一种险别。在国际程承包活动中,采购施工机械、设备、原材料和零配件的费用一般占整个工程费的50%~80%,这些物资 的运输大多通过海运,在海运风险如此之大的今天,为运输中的货物投保是非常必要的。货物运输险的险别很多,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以单独投保的基本险,即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另一类是不能单独投保只能在投保了一个基本险之后加保的附加险,附加险本身也分成三种,即一般、特别和特殊附加险,而且每种附加险又有很多险别,至于投保哪一险别,应视货物的 性质而定。货物运输险的保险金额一般可按CIF价格(成本加保险费和运费价)的110%投保。
  6.社会福利险
  社会福利险是保险公司为工程所雇佣的本国和外籍雇员失业、退休、死亡提供救济或补偿的一种险别。有些国家对此采用 强制性保险,而且必须在国家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这种做法对外籍雇员极不合理,但外籍承包商在施工结束后外籍雇员离开时可以要求退还一定比例的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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