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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市自考生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报名时间
发布时间:2010/7/6 9:19:34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ziteng
  根据北京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关于为北京地区大、中专院校会计类专业毕业生核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的通知》(京教综〔2005〕05号)的要求,2005年及以后自学考试会计类专业毕业生在申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前需要加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现将2010年度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会计类专业毕业生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9月24日—25日  8:30-11:30, 13:30-17:00
  二、报名地点
  北京市崇文区招生考试中心院内(北京市崇文区天坛东路9号,天坛公园东门向南300米。乘地铁5号线C出口下车,乘公交车39、36、43、958、812、813、814、957路体育场下车)。
  联系电话:6702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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