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大学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0/7/9 10:07:59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新疆大学是新疆唯一一所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大学,是新疆与教育部“区部共建”高校。教育资源丰富,办学实力雄厚。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0〕37号),我校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工程领域是:机械工程、材料工程、电气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建筑与土木工程、化学工程、地质工程、环境工程。
一、报考条件及招生人数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招生人数我校2010年工程硕士招生名额自定。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要求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7月5日至7月15日,网址:新疆教育信息网(http://www.xjedu.gov.cn)。
(1)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须自查满足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应具备的条件。如提供虚假信息,未能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3)现场确认前,可以随时浏览、修改相关信息。
(4)网报成功,生成资格审查表(样表),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
2.现场确认地点:新疆大学研究生院。
考生于2010年7月16日至7月20日持资格审查表(样表)、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研究生院先进行资格初审,后到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过期身份证一律为无效证件)。报考者仔细核对现场确认时当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和“报名登记表”无误后,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名确认。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其本人负责,一律不得更改。
报考者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报名考试费按国家规定收取。
(二)资格审查
1.程序: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签字、盖章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将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必要时,我校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
2.时间:2010年10月20日—10月27日(公休日除外)
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7:30(均为北京时间)。
3.地点:新疆大学研究生院。
三、入学考试
(一)考试科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CandidateTest,简称GCT)、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我校GCT外国语考试语种仅限英语。
全国联考科目“GCT”的考试大纲:《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二)考试方式
1.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考生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第二阶段,参加了第一阶段GCT考试的考生,到我校申请参加由我校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的专业考试。
(1)全国联考时间为2010年10月30日、31日。考生入场时将核验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规定的地点为准。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为:430100。
(2)第二阶段的报名时间:
2010年10月20日—10月26日(公休日除外)。
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查阅《新疆大学2010年招收工程硕士生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时间:
2010年10月31日下午15:30—18:30(北京时间)。
2.持有2009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可以此成绩向我校提出报名申请,对于符合我校规定的GCT成绩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阶段专业考试。
3.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10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下载。
四、录取
我校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专业课成绩、相关测试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报考教育部下达招生规模内硕士生的考生,不得转录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录取限额内的在职攻读硕士生。
五、学习年限和学费
1.学习年限
工程硕士学习年限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主要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利用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上课。
2.学费
工程硕士学费为8000元/生•年。
六、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按培养方案规定修满学分,成绩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