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资产评估师考试《财务会计》精讲辅导(十一)
发布时间:2010/8/20 13:55:24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企业总部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企业集团或其事业部的办公楼、电子数据处理设备等,属于企业总部资产。总部资产的显著特征是难以脱离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独立的现金流入,而且其账面价值难以完全归属于某一资产组。
有迹象表明某项总部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应当计算确定该总部资产所归属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然后将其与相应的账面价值相比较,据以判断是否需要确认减值损失。
企业对某一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应当先认定所有与该资产组相关的总部资产,再根据相关总部资产能否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对于相关总部资产能够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的部分,应当将该部分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摊至该资产组,再据以比较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包括已分摊的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部分)和可收回金额。
2.对于相关总部资产中有部分资产难以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的,应当按照下列步骤处理:
(1)在不考虑相关总部资产的情况下,估计和比较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2)认定由若干个资产组组成的最小的资产组组合,该资产组组合应当包括所测试的资产组与可以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将该部分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摊其上的部分。
(3)比较所认定的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已分摊的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部分)和可收回金额,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总部资产和商誉分摊至某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应当包括相关总部资产和商誉的分摊额),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以上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应当作为各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减值损失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以下三者之中最高者: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
(四)商誉减值的会计处理
1.商誉账面价值的分摊
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企业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应当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应当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分摊方法有:
①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应当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②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2.商誉减值的会计处理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
①应当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②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③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例题】甲企业在2007年1月1日以1 600万元的价格收购了乙企业80%股权。在收购日,乙企业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 500万元。
乙企业的所有资产被认定为—个资产组,在2007年末,甲企业确定该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l 0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 350万元。
要求:在2007年末,甲企业是否需要对因收购乙企业而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减值测试表明,商誉发生了减值,应当确认多少商誉减值损失和其他有关资产减值损失?
[答疑编号300601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 1200 (l 500×80%)
商誉 400(1 600-l 500×80%)
贷:银行存款 1600
根据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因此,企业在2007年末应当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由于乙企业作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其在2007年末的可收回金额为1 0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l 350万元。而其可收回金额l 000万元中,包括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在商誉价值中享有的部分。因此,出于减值测试的目的,在与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比 较之前,必须对资产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使其包括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100[1 600/80%—1 500)×20%]万元。然后再据以比较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确定是否发生了减值损失。其测试过程如下:(万元) 2007年末 商誉 可辨认净资产 合计
账面价值 400 l 350 1 750
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 100 100
调整后账面价值 500 1 350 l 850
可收回金额 1 000
减值损失 850
以上计算出的减值损失850万元应当首先冲减商誉的账面价值,然后再将剩余部分分摊至资产组中的其他资产。即850万元减值损失中有500万元应当属于商誉减值损失,其中由于确认的商誉仅限于甲企业持有乙企业80%股权部分,因此,甲企业只需要确认商誉减值损失的80%,即400万元。剩余的350(850-400-100)万元减值损失应当冲减乙企业的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乙企业可辨认净资产的减值损失。 第七章 负 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