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资产评估师考试《财务会计》精讲辅导(十二)
发布时间:2010/8/20 13:56:03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掌握以下内容:
(1)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交税金的会计处理。
(2)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的会计处理。
(3)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4)借款费用的概念及确认原则。
(5)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暂停资本化和停止资本化的条件。
(6)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7)或有事项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8)或有事项的披露内容。
一、流动负债
1.应付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职工福利费;
(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非货币性福利;
(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核算时应设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借:生产成本【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
制造费用【车间管理人员负担的职工薪酬】
管理费用【企业行政管理人员负担的职工薪酬】
营业费用【销售人员负担的职工薪酬】
在建工程【计入建造固定资产的职工薪酬】
无形资产【计入无形资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2.应付股利
应付股利是指企业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确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企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在实际支付之前,企业应按支付的现金股利,借记"应付股利"科目,贷记"现金"等科目。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提议分派的现金股利,不作为应付股利核算。
3.应交税金
二、应付债券
1.发行费用的处理:如果债券发行费用大于发行期间冻结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按其差额作为应付债券的折价;如果发行费用小于发行期间冻结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其差额作为应付债券的溢价收入。
2.在实际利率法下应付债券溢价或折价摊销的计算过程如下:
3.可转换公司债券
(1)行使转换权利前的会计处理:对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企业,在转换为股份之前,属于应付债券,因此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换为股份前,其会计处理与一般应付债券的核算相同;转换为股份后,按股本的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核算。
(2)行使转换权利时的会计处理:转换日首先确认尚未计提的债券利息和尚未摊销的债券溢折价,然后按调整后的应付债券的账面价值转换。
三、债务重组
(一)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二)债务重组的核算
1.以现金偿还债务
债务人: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债权人: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以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
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债权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以资本偿还债务
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者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者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债权人: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权人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4.修改债务条件
债务人: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务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修改后的债务条款如涉及或有应付金额,且该或有应付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中有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债务人应当将该或有应付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和预计负债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债权人: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权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比照本准则第九条的规定处理。
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应收金额的,债权人不应当确认或有应收金额,不得将其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