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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执业药师考试药学综合知识复习要点辅导(37)
发布时间:2010/9/10 16:56:42 来源:www.xue.net 编辑:城市总裁吧

  (三)维生素类

  1滥用危害

  (1)维生素A :可防治夜盲症,但长期大量服用,会出现疲劳、软弱、全身不适、发热、颅内压增高、夜尿增多、毛发干枯或脱落、皮肤干燥瘙痒、食欲缺乏、体重减轻、四肢痛、贫血、眼球突出、剧烈头痛、恶心、呕吐等中毒现象。

  (2)维生素B1: 大量使用,会引起头痛、眼花、烦躁、心律失常、浮肿和神经衰弱。临床妇女大量使用维生素B1,可引起出血不止。维生素B6可用于治疗妊娠期呕吐,但接受大量维生素B6,可致新生儿产生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

  (3)维生素C :维生素C的治疗作用非常广泛,滥用情况也比较严重。虽然维生素C的毒性很小,但长期过量服用仍可产生一些不良反应。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恶心、呕吐、胃痉挛。

  (4)维生素D :维生素D是防治佝偻病的药物,但长期大量使用就会引起低热、烦躁哭闹、 惊厥、厌食、体重下降、肝脏大、肾脏损害,骨骼硬化等病症,比佝偻病的危害更大。

  (5)长期服用大量维生素E:长期服用大量维生素E (400~800mg/d),可引起视力模糊、乳腺肿大、腹泻、头晕、流感样综合征、头痛、恶心、胃痉挛、乏力。长期服用超量(>800rng/d),对维生素K缺乏病人可引起出血倾向,改变内分泌代谢(甲状腺、垂体和肾上腺),改变免疫机制,影响性功能,并有出现血栓性静脉炎或栓塞的危险。

  2.合理使用

  (1)区分治疗性用药和补充摄入量不足的预防性用药:①使用维生素的指征应明确。区分预防维生素D缺乏、维生素D缺乏的治疗性用药、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的不同用量。②维生素D用于治疗低钙血症时,需要定期复查血钙等有关指标,避免同时应用钙、磷和维生素D 制剂。③治疗维生素D过量,除停用外,应给予低钙饮食,大量饮水,保持尿液酸性,同时进行对症和支持治疗。

  维生素缺乏症:

  ①摄入不足:如食谱不合理、偏食、长期食欲缺乏、牙病、老人吞咽困难等。

  ②吸收障碍:肝胆疾病、胃液分泌不足、胃酸缺乏、肠瘘、胃大部切除术后、胃肠功能减退、慢性腹泻等。

  ③需要量增加:儿童、妊娠及哺乳妇女、特殊工种工人、长期患有消耗性疾病的患者。

  ④长期服用广谱抗生素:可使肠道细菌受抑制而不能合成维生素。

  ⑤烹调方法不当:如淘米过度、煮粥加碱、油炸食物等。

  ⑥药物相互作用:如久服液状石蜡可以引起脂溶性维生素的缺乏;长期服用异烟肼的患者,易发生维生素B6缺乏。

  ⑦某些疾病所致的缺乏:孕妇、哺乳期妇女、疟疾患者出现叶酸缺乏;肝肾功能不全者易发生维生素C缺乏;严重肝脏疾患时易出现维生素K的合成障碍。

  另外,维生素还用于某些疾病的辅助治疗:如过敏性疾病、心血管疾病和缺铁性贫血常辅用维生素C,维生素B1则辅助用于神经、精神疾病的治疗。

  (2)严格掌握剂量和疗程:大量摄取维生素A (成人超过150万U,小儿超过7.5万~30万U) 6h后可发生急性中毒。患者出现异常激动、头晕、嗜睡、复视、头痛、呕吐、腹泻、脱皮,婴儿头部可发现凸起肿块,并有躁动、惊厥、呕吐等颅内压升高、脑积水、假性脑瘤表现;每日服用25万~50万U的维生素A长达数周甚至数年者,也可引起慢性中毒。孕妇服用过量的维生素A,还可导致胎儿畸形。

  (3)针对病因积极治疗:大多数维生素缺乏是由于某些疾病所引起的,应找出原因并从根本上进行治疗,而不应单纯依赖维生素的补充。

  (4)掌握用药时间:水溶性维生素( Bl,B2,C )及脂溶性维生素 (A,D,E )均宜餐后服用。

  水溶性维生素会较快地通过胃肠道,如果空腹服用,则很可能在人体组织未充分吸收利用之前就被排出;餐后胃肠道有较充足的油脂,有利脂溶性维生素的溶解,并促使其更容易吸收。

  (5)注意维生素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①液体石蜡可减少脂溶性维生素(A,D,K,E)的吸收并促进他们的排泄;②维生素B6口服10~25mg,可迅速消除左旋多巴的治疗作用;③广谱抗生素会抑制肠道细菌使维生素K的合成减少;④有酶促作用的药物,如苯巴比妥、苯妥英钠以及阿司匹林等,可促进叶酸的排泄;⑤维生素C能破坏维生素B12⑥铁剂伴服维生素C可以增加铁离子的吸收量;⑦维生素C和维生素B1不宜与氨茶碱合用,也不宜与口服避孕药同服,以免降低药效。[NextPage]

  (四)非甾体抗炎药

  1.滥用的危害

  (1)胃肠道损害:非甾体抗炎药(NSAID)使用十分广泛,滥用现象较为严重。①NSAID中的吲哚美辛、阿司匹林、保泰松、甲芬那酸、吡罗昔康等都可以引起消化不良、黏膜糜烂、胃及十二指肠溃疡出血,严重者可致穿孔;②不能耐受NSAID或大剂量使用NSAID者,年老,有胃肠出血史、溃疡史,或同时使用糖皮质激素、抗凝血药,均是造成胃肠道损害的危险因素。

  (2)肾损害:① NSAID引起肾功能不全的发生率仅次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②布洛芬、萘普生可致肾病综合征;③酮洛芬可致膜性肾病;④吲哚美辛可致肾衰和水肿;⑤引起肾损害的危险因素有:大剂量长期使用NSAID或复方NSAID,年老伴心、肾、肝等并发症,使用利尿药者。

  (3)肝损害:①大多数NSAID均可导致肝损害;②长期大剂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致严重肝脏损害,尤以肝坏死多见;③大剂量使用保泰松可致肝损害,产生黄疸、肝炎;④特异质患者使用水杨酸类可致肝损害。

  (4)心脑血管意外:选择性COX一2抑制剂罗非昔布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连续服用18个月时出现心脑血管事件 (心肌梗死、脑卒中、猝死) 明显高于对照组。不过医药界对心血管的严重不良事件是否可能属本类药物的不良反应还有较大争议。

  (5)其他不良反应:多数NSAID可抑制血小板聚集,使出血时间延长。阿司匹林、氨基比林、对氨基水杨酸可致粒细胞减少;阿司匹林、氨基比林、美洛昔康等可引起荨麻疹、瘙痒、剥脱性皮炎等皮肤损害;多数NSAID可引起头痛、头晕、耳鸣、视神经炎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布洛芬、舒林酸偶可致无菌性脑膜炎。

  2.用药原则

  (1)发热:治疗高热应先采用物理降温,无效时再考虑选用解热药。当遇到发热而未明确原因时,不能首选使用解热药,以免掩盖症状、贻误诊断。在查明发热原因并进行治疗的同时,再根据下列指征选用解热药:

  ①发热39℃以上,危及生命,特别是小儿高热惊厥。

  ②发热虽不高,但伴有明显的头痛、肌肉痛、失眠、意识障碍,严重影响患者休息及疾病恢复时。

  ③持续高热,已引起心肺功能异常,或患者对高热难以耐受时。

  ④某些疾病治疗中,长期伴有发热而不能自行减退时,如急性血吸虫病、丝虫病、伤寒、布氏杆菌病、结核以及癌症发热等。

  (2)疼痛:对于疼痛应找出原因后再采用药物止痛。解热镇痛药物仅有中等程度的镇痛作用,对于头痛、牙痛、肌肉痛、关节痛、神经痛、月经痛、中等程度的术后疼痛以及肿瘤疼痛的初期效果较好,而对于平滑肌痉挛性疼痛、创伤剧痛、肿瘤晚期剧烈疼痛等无效。

  (3)炎症:本类药物的抗炎作用适用于治疗风湿性、类风湿疾病,某些药物也用于治疗全身性红斑狼疮、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以及痛风和其他非感染慢性炎症。

  非甾体抗炎药虽然作为风湿性、类风湿性疾病的首选,但因不能改变病程而常需合用能够改变病情的二线药物,包括抗疟原虫药、金制剂、青霉胺、柳氮磺吡啶、雷公藤、左旋咪唑等。糖皮质激素作为治疗本类疾病的三线药物,易引起多种不良反应,只有当伴有严重的血管炎、多脏器损害、持续高热以及严重贫血等指征,或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及二线药物无效时,才考虑选用。

  关节炎的病因各异,治疗用药也不同。痛风性关节炎应首选促尿酸排泄药,感染性关节炎应先用抗菌药物治疗感染。

  3.合理使用

  (1)选择性COX一2抑制剂(如昔布类)与非选择性的传统NSAID相比,能明显减少严重胃肠道不良反应,但应使用最低的有效剂量,疗程不宜过长。有心肌梗死史或脑卒中史者禁用。

  (2)无论使用何种NSAID,剂量都应个体化;只有在一种NSAID足量使用1~2周后无效才更改为另一种。

  (3)避免两种或两种以上NSAID同时服用,因其疗效不叠加,而不良反应增多。不过应当注意的是,在服用塞来昔布时不能停服因防治心血管病所需服用的小剂量阿司匹林,但两者同服会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

  (4)老年人宜选用血浆半衰期短的NSAID药物,对有溃疡病史的老年人,宜服用选择性 COX一2抑制剂以减少胃肠道的不良反应。NSAID虽能减轻类风湿关节炎的症状,但不能改变病程和预防关节破坏,故必须与缓解疾病的抗风湿药(DMARD)如柳氮磺吡啶联合应用。

  (5)坚持阶梯式增加用药量直至达到最好疗效和阶梯式渐次减少用量。

  (6)宜餐中服药。

  (7)如口服胃肠不能耐受,可选用另外途径给药,如外涂、塞肛或肌内注射,一般选择栓剂塞肛;胃部不能耐受时,亦可选用肠溶剂型。

  (8)长期应用本类药物的患者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肝、肾功能不全者应慎用或禁用。

  (9)阿司匹林、吲哚美辛等易透过胎盘屏障,诱发畸胎,故孕妇应禁用。

  (10)特异体质者可引起皮疹、哮喘等过敏反应,以哮喘最多见,因此,哮喘患者禁用。

  (11)尽量避免使用或慎用含氨基比林的复方制剂。

  (五)输液剂

  1.滥用的危害

  (1)不良反应增加:输液从配制到使用,每个环节都有可能被污染,即便是无菌操作的过程中也难免会出现针管、针头消毒不严。当体内输入了致热、致敏物质,如致热原、死菌、游离的菌体蛋白或其他代谢产物时,就可能发生反应。另外,药液渗出血管会引起局部肿痛;长期注射浓度过高、刺激性较强的药物,易引起血栓性静脉炎;有的人还会出现红疹、瘙痒、肿胀等过敏反应。

  (2)浪费财力、人力:小病大治,轻病重治,滥用新、特、贵药,动不动就输液,造成药物资源浪费,增加了患者负担。

  (3)增加健康风险:有心、肺、肾等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的患者及老年人,不适当的输液会造成生命危险;静脉输液可导致血管损伤;用量过大或滴速过快,可导致心衰和肺水肿,甚至死亡;夏季气温炎热,药液易被微生物污染;天气寒冷时,输入较冷的液体,易引起血管痉挛,对心、脑血管病患者不利。[NextPage]

  2.用药原则

  (1)了解患者的诊断与病情,明确用药目的,掌握所用药物的药理作用、给药途径、剂量、用法、不良反应及其防治措施。

  (2)输液剂均应视为处方药。

  (3)凡药物的口服与注射具有生物等效性的均应口服用药;在不同给药途径的选择上,能够肌内注射的就不要选择静脉注射。

  (4)尽可能减少输液疗程,积极采用序贯疗法。

  (5)应严格选用合格的注射器材,禁止交叉使用。

  (6)应尽量减少输液剂联合使用的种类,以避免不良相互作用和发生配伍禁忌。

  (7)注意药物在输液管道内的配伍变化;同时也要考虑输液中配伍品种增加,副作用和不良反应发生率也相应增加的问题。

  (8)中药注射剂避免与其他注射剂配伍使用。

  3.合理应用

  (1)控制静脉输液给药的过度使用。

  (2)制定行政规章制度,限制医师滥用静滴给药。

  (3)通过教育宣传,提高医师及患者对合理使用静脉输注给药的认识。严格、认真掌握静脉滴注给药的适应证。能口服者不用肌内注射,能肌内注射者不用静脉滴注和静脉注射,促进合理用药。

  (4)发挥药师在合理用药中的作用。

  ①加强对静脉输液处方的审查。利用药师对药物理化性质、配伍禁忌、药物的稳定性、不相容性、用法用量等方面的了解,明确混合过程中如何使药物不发生配伍禁忌,如何使药物处于无菌状态,并加强对注射药物配伍后不溶性微粒的检查监控,尽量减少注射药物配伍后不溶性微粒的增加。

  ②加强对静脉输注药物合理使用的管理。2002年WHO的“安全和适当使用注射剂的国家战略”指出,“卫生保健工作者应为减少过多使用注射剂和实现安全注射做出行为变化”,医院药学应在控制静脉输注用药过度问题上有所作为。药师在促进合理使用静脉滴注给药中发挥重要作用,做好统计工作,分析使用是否合理,以监督使用情况。

  第三节 药源性疾病

  药源性疾病(DID)是由药物诱发的疾病,属于医源性疾病的一种。具体是指在预防、诊断、治疗或调节生理功能过程中出现与用药有关的人体功能异常或组织损伤所引起的一系列临床症状。

  引起药源性疾病的因素:

  1.患者的因素(年龄因素、性别因素、遗传因素、基础疾病因素、过敏反应、不良生活方式)

  2.药物因素(与药理作用有关的因素、药物相互作用因素

  3.药物制剂因素

  (1)药品赋形剂、溶剂、稳定剂或染色剂的因素

  (2)药物、分解产物所致的药源性疾病 例如:阿司匹林的杂质能引起哮喘、慢性荨麻疹等药源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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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药源性血液系统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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