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案例分析:刮痧致客人暴死
发布时间:2010/9/20 10:42:53 来源:www.xue.net 编辑:城市总裁吧
每一个人对于刮痧肯定不陌生,但是对于刮痧的要求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了吧,就有一位顾客患脑血管疾病、冠心病,他在接受刮痧服务时,出现脑出血而致死亡,我们下面来看一看。
2000年,张某在湖北某美容美发学校进行美容培训结业后,在丹江口市某女子美容养生会所从事美容服务。2009年3月接手该会所。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明知他人身有疾病仍提供刮痧服务,致顾客死亡的美容店经营者兼服务员张某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165014.64元。被告人张某,女,现年38岁,初中文化,系丹江口市某女子美容养生会所的经营者。
被害人蒲某到被告人张某经营的女子美容养生会所做美容保健。120急救车赶到后便迅速将被害人蒲某送往丹江口市第一医院进行抢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殁年39岁)。被告人张某给被害人蒲某做了颈、肩、背部精油按摩、推按经络、拨气罐,并用刮痧板做颈椎、肩胛、脊椎部位刮痧。被告人张某做完按摩、刮痧等服务后去打水时,被害人蒲某突然出现昏迷状况,其鼻孔、嘴角流出血。被告人张某发现后随即对被害人蒲某以掐人中的方式进行抢救,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蒲某生前患脑血管疾病、冠心病,因脑出血而死亡;并对死亡的诱因进行了分析:结合临床和病理学研究,情绪激动、精神紧张、疼痛刺激(如:刮痧)、身体疲劳、药物作用等因素可以诱发脑出血而导致死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明知被害人生前患有心血管疾病,由于过于自信,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以至于发生了被害人在接受美容服务时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害人明知自己患有心血管病,仍多次在美容会所进行刺激性按摩,其自身亦存在一定的过错,应适当减轻被告人的责任。依法确定被告人张某承担60%的民事赔偿责任。
刮痧做为一项服务项目,却因为一时的忽视而造成被告人的死亡,被告方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外,死亡者也有责任,告诫人们在生活中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