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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国际三法2002年-2015年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7)
发布时间:2010/9/25 0:30:23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ziteng
  40.甲具有美国国籍,在加拿大有其原始住所。现甲在英国及中国均有住所。甲家人常住英国,甲为生意常年往返于中国和英国。甲在中国住所居住期间,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而诉至中国法院。依中国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法院应以何地为甲的住所?
  A.甲的原始住所,即在加拿大国的住所
  B.甲常住地的住所,即在英国的住所
  C.与产生该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即在中国的住所
  D.同时以其英国和中国的住所为住所
  答案:C
  考点:自然人住所的冲突解决
  详解:住所在国际私法上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对确定管辖权以及准据法起着重要的作用,是一个重要的连结点。住所是指一个人以久住的意思而居住的某一处所。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个自然人有多个住所的情况,这被成为住所的积极冲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3条规定: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据此,C项正确。
  41.中国甲公司(卖方)与德国乙公司(买方)签订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使用了“CIP汉堡”贸易术语。下列哪一种说法符合该贸易术语的要求?
  A.货物应运至汉堡港
  B.货物风险自货交第一承运人时转移
  C.由甲公司负责办理进口手续
  D.甲公司订立多式联运运输合同,乙公司负责办理保险
  答案:B
  考点:国际贸易术语
  详解:CIP是指“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在该贸易术语下,风险转移时是交货时,交货地点是在出口国货交承运人,如果是在中国内陆某地点交货,则中国卖方在该地点货交陆运承运人后,货物风险转移至买方,如果是在中国某港口交货,则中国卖方就在该港口货交水运承运人,不管是采用多式联运还是海运直接运往目的地,都是在卖方货交第一个承运人时风险转移。CIP下,运输和保险都由卖方安排。根据“卖出买进除首尾”,进口手续由买方负责,出口手续由卖方负责。因为CIP贸易术语下,采取的运输方式可以是各种运输,而不限于海运,因此“CIP汉堡”并不一定表明货物应运至汉堡港,也可能是运至汉堡的陆地某个卸货地点。据此,B项正确;ACD错误。
  评论:这道题颇具迷惑性,也可以说难度非常大。但用排除法这道题并非难以应对。一般来说,考生对CD两项都能较快判断其为错误选项,关键就是AB何者正确?如果对贸易术语记忆不清,很多数人可能权衡良久,会选A项,因为人们习惯认为汉堡既然是港口城市,而C组术语后跟地名又是目的地、目的港,而这里关键是必须注意到B项确定无疑是正确的,细心运用排除法,最终还是应排除A项。
  42.下列哪一项措施不是我国有关反倾销法律规定的反倾销措施?
  A.临时反倾销措施
  B.价格承诺
  C.反倾销税
  D.进口配额
  答案:D
  考点:反倾销措施
  详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规定的反倾销措施包括临时反倾销措施、价格承诺和反倾销税。初裁决定确定倾销和损害成立的,可以采取下列临时反倾销措施:(1)征收临时反倾销税;(2)要求提供现金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终局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倾销税。进口配额是一种数量限制措施,并不属于反倾销措施的种类。所以,D项当选。
  评论:这道考常识性知识的题,应不能算有难度。
  43.土耳其甲公司(卖方)与泰国乙公司(买方)订立一货物买卖合同。乙公司申请开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规定装船时间为2003年5月10日前,而甲公司由于货源上的原因,最早要到2003年5月15日才能备齐货物并装船付运。下列哪一种做法是甲公司应采取的正确处理方法?
  A.直接请求开证行修改信用证
  B.通过提供保函要求承运人倒签提单
  C.征得乙公司同意、由乙公司请求开证行修改信用证D.通过提供保函要求承运人预借提单
  答案:C
  考点:倒签提单与不可撤销信用证的修改
  详解:根据UCP500号第9条规定,凡未经开证行、保证行(如有)以及受益人同意,不可撤销信用证既不能修改也不能撤销。据此,A项做法是错误的;C项做法正确。提单中注明的装船日期早于实际装船的日期就称为倒签提单。但是,在倒签提单的情况下,即在装船晚于信用证规定的期限时,托运人往往向承运人出具保函,要求承运人按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期签发提单,以便向银行办理结汇。预借提到那是当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货物还未装船时,托运人为了使提单上的装船日期与信用证规定的日期相符,要求承运人在货物装船前签发的已装船提单。预借提单与倒签提单一样,都是掩盖了货物的实际装船日期,从而避开了迟延交货的责任,对此承运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据此,BD做法错误。
  44.下列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磋商是必经程序
  B.任何争端方对上诉机构的裁决有异议的,均可上诉到争端解决机构
  C.世贸组织的上诉机构应对专家组报告涉及的事实及法律问题进行审理
  D.对被认为有错误的专家组的裁决,上诉机构可以发回重审
  答案:A
  考点: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程序
  详解: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磋商是申请设立专家组的前提条件。在提出磋商请求日起60天内磋商没有解决争端时,申诉方才可以申请成立专家组。故A项正确。
  在专家组报告发布后的60天内,任何争端方都可以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上诉机构只负责审查专家组报告涉及的法律问题和专家组作出的法律解释。上诉机构可以推翻、修改或撤销专家组的调查结果和结论,但上诉机构没有将案件发回专家组重新审理的权力。上诉机构审理结束后没有更高一级的上诉机构,即WTO类似于我国的“两审终审”。
  争端解决机构并不亲自审理案件,它是在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协助下提出建议、作出裁定。实质上,争端解决机构只是通过专家组、上诉机构的解决争端报告。除非争端解决机构一致不同意通过相关争端解决报告,该报告即得以通过。通过的报告即构成了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或建议。因此,争端方对上诉机构的裁决有异议,并不能够上诉到争端解决机构。故BCD均不正确。
  评论:WTO争端解决机制是近几年每年必考的知识点,考生务必重视。
  45.下列哪一项不是出口保理商提供的服务?
  A.对销售货物质量进行监督
  B.应收账款的催收
  C.坏账担保
  D.贸易融资
  答案:A
  考点:国际保理
  详解:国际保理是一种在国际贸易中以赊销、托收等信用销售条件下,由保理商向出口商提供的对买方的信用销售控制、坏账担保、销售分户账管理、债款回收和贸易融资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在保理的情况下,国际货物买卖中的卖方与保理商之间存在一种契约关系,由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下列服务:(1)贸易融资和销售分户账管理。在卖方叙做保理业务后,保理商会根据卖方的要求,向其提供关于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逾期账款情况、信用额度变化情况、对账单等各种采取和统计报表,协助卖方进行销售管理。(2)应收账款的催收,保理商一般有专业人士和专职律师进行账款追收。(3)信用风险控制和坏账担保,卖方与保理商签订保理协议后,保理商会为债务人(即买方〉核定一个信用额度,并且在协议执行过程中,根据债务人资信情况的变化对信用额度进行调整。而在进口商在除销期届满应当付款却不付款,或不能付款,则由此导致的收款风险将由保理商来承担。因为按照惯例,进口商的债务到期后90天,无论保理商是否将货款收回,保理商都应将全部货款支付给出口商,因此保理商提供了坏帐担保功能。
  因此,B、C、D都属于出口保理商提供的服务,而A则不属于。
  评论:保理在我国还属一种新型的国际结算方式,今年首次列入司考范围,故出题较为简单,以后出题可能会加大难度。
  46.海外投资保证制度是资本输出国对本国的私人海外投资依据国内法所实施的一种对该投资所可能产生的政治风险进行保险的制度。下列关于海外投资保证制度的哪一项表述不正确?
  A.海外投资保证只承保政治风险
  B.任何保险公司均可参与海外投资保险业务
  C.海外投资保证机构具有国家特设机构的性质
  D.海外投资保证机构在向投资者支付赔偿后将取得代位求偿权
  答案:B
  考点:海外投资保证制度
  详解:海外投资保证制度是资本输出国对本国的海外私人投资者在国外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提供保谊或保险,投资者向本国的海外投资保险机构投保后,如果发生投保的政治风险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则由其本国的投资保险机构补偿所受损失的制度。此类政府背景的保险机构在赔偿之后会取得向投资东道国代位求偿的权力。海外投资保证制度是资本输出国保护和鼓励私人海外投资的国内法制度,其本质是一种政府保证。
  海外投资保证制度具有以下特征:(1)海外投资保险的承保机构是政府机构或公营公司,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旨在保护和鼓励海外投资;(2)海外投资保险的对象只限于海外私人直接投资,而且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如须是合格的投资者、合格的投资以及合格的东道国;(3)承保的风险只限于政治风险,而不包括一般的商业风险;(4)海外投资保险制度要发挥其作用;通常需要和有关国家间的投资保证协定相互配合。据此,ABC表述正确,B项错误。
  (2004年)
  29.八角岛是位于乙国近海的本属于甲国的岛屿。40年前甲国内战时,乙国乘机强占该岛,并将岛上的甲国居民全部驱逐。随后乙国在国内立法中将该岛纳入乙国版图。甲国至今一直主张对该岛的主权,不断抗议乙国的占领行为并要求乙国撤出该岛,但并未采取武力收复该岛的行动。如果这种实际状态持续下去,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
  A.根据实际统治原则,该岛在乙国占领50年后,其主权就归属乙国
  B.根据时效原则,该岛在乙国占领50年后,其主权将归属乙国
  C.根据实际统治和共管原则,乙国占领该岛50年后,该岛屿主权属于甲乙国共有
  D.根据领土主权原则,即使乙国占领该岛50年后,该岛屿主权仍然属于甲国
  答案:D.
  解析:传统国际法中活的领土的方式有:(1)先占;(2)时效;(3)添附;(4)征服;(5)割让。取得领土主权的方式不包括实际统治,因此A项错误。国际法上的“时效”原则是指由于国家公开地、不受干扰地、长期持续地占有他国领土,从而获得该领土的主权。但是,由于这里的时效不问该占领本身是否非法,加上关于取得时效的期限未能确定这两个问题,时效的适用历来争议很大。现在基本没有普遍适用意义。B项错误。国际法上的“共管”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领土区域共同行使主权。这种情况可以理解为有关国家对该领土的主权互相限制。因此本题并不属于此种情况。C项错误。综上所述,根据国际法上“领土主权”原则,该岛屿属甲国所有,故选D项。
  30.甲国警察布某,因婚姻破裂而绝望,某日持枪向路人射击。甲国警方迅速赶到事发现场,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围捕布某。布某因拒捕被击毙。但布某的疯狂射击造成数人死亡,其中包括乙国驻甲国参赞科某。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就该参赞的死亡,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
  A.甲国国家应承担直接责任
  B.甲国国家应承担间接责任
  C.甲国国家应承担连带责任
  D.甲国国家没有法律责任
  答案:D .
  解析:本题考点为国际法律责任。依据《国家责任的条文草案》规定,国家承担国际责任的前提条件是该国实施了国际不当行为。而国家不当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1)某一行为依国际法的规定可以”归因于“国家;(2)一国的行为违背了该国所承担的有效国际义务。在本题中,布某持枪杀人是因为婚姻破裂而绝望。并非执行职务的行为,不属于国家不当行为,因此A项错误。一般私人对外国或外国人的不法侵害不引起国家责任,除非该行为是国家失职造成的,或者国家对该行为进行纵容,才可能引起国家间的间接责任。本案中,甲过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并采取措施,表明甲国不存在失职或放纵行为,所以,也不需承担间接或连带责任。故B、C项错误;D项正确。 [NextPage]   31.月球主人公司是甲国人汤姆在甲国注册的公司,专门从事出售月球土地的生意。该公司把月球分为若干部分供购买者选购,并称通过与该公司订立“月球契约”,买方就拥有了其购买的月球特定部分的所有权。对此,根据外层空间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
  A.该类契约规定的所有权,必须得到甲国国家的特别批准方能在国际法上成立
  B.该类契约可以构成甲国国家对月球相关部分主张主权的证据
  C.即使该类契约受甲国国内法的保护,该所有权在国际法上也不能成立
  D.该类契约必须在联合国外空委员会登记,以确立购买者在国际法上的所有权
  答案: C.
  解析:本题考点为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根据《外空条约》的规定,国家从事外空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不得据为己有”原则,即任何国家不得通过主权要求、使用或占领的方法,或采取其他任何措施,将外空据为己有。这项原则包括外空不得被任何国家占有,也包括不许任何自然人或团体占有。因此,本题中的“月球主人公司”无权从事“出售月球土地”的生意。故选C项。
  32.甲国公民詹某在乙国合法拥有一幢房屋。乙国某公司欲租用该房屋,被詹某拒绝。该公司遂强行占用该房屋,并将詹某打伤。根据国际法中的有关规则,下列救济方式哪一项是正确的?
  A.詹某应向乙国提出外交保护请求
  B.詹某可以将此事件诉诸乙国行政及司法当局
  C.詹某应向甲国驻在乙国的外交团提出外交保护的请求
  D.甲国可以立即行使外交保护权
  答案:B .
  解析:外交保护或外交保护权,是指一国国民在外国受到不法侵害,且依该外国法律程序得不到救济时,其国籍国可以通过外交方式要求该外国进行救济或承担责任,以保护其国民或国家的权益。因此,在本题所述情形下,乙国某公司的行为并不是国家行为,因此詹某不能请求外交保护。故选B.
  33.甲乙丙三国订有贸易条约。后甲乙两国又达成了新的贸易条约,其中许多规定与三国前述条约有冲突。新约中规定,旧约被新约取代。甲乙两国均为《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缔约国。根据条约法,下列判断哪一项是错误的?
  A.旧约尚未失效
  B.新约不能完全取代旧约
  C.新约须经丙国承认方能生效
  D.丙国与甲乙两国间适用旧约
  答案: C .
  解析:本题考点为条约法上的条约的冲突及条约对第三国的效力。条约的冲突是指一国就同一事项先后参加的两个或几个条约的规定相互冲突。解决条约的冲突一般采取以下几种方法:(1)先后就同一事项签定的两个条约的当事国完全相同时,不论是双边还是多边条约,一般适用后约取代前约的原则,即适用后约,先约失效。(2)先后就同一事项签定的两个条约的当事国部分相同,部分不同时,在同为两条约当事国之间,适用后约优于先约的原则。(3)适用条约本身关于解决条约冲突的规定。由以上内容可知,本题选C.
  34.甲乙两国协议将其海洋划界争端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国际法院就此案作出判决后,甲国拒不履行依该判决所承担的义务。根据《国际法院规约》,下列做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乙国可以申请国际法院指令甲国的国内法院强制执行该判决
  B.乙国可以申请由国际法院执行庭对该判决强制执行
  C.乙国可以向联合国安理会提出申诉,请求由安理会作出建议或采取行动,执行该判决
  D.乙国可以向联合国大会法律委员会提出申诉,由法律委员会决定采取行动,执行该判决
  答案:C .
  解析: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的规定,国际法院的判决是终局性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对本案及本案当事国产生拘束力,《联合国宪章》第94条规定:对于国际法院的判决,当事国必须履行。如有一方拒不履行判决,他方得向安理会提出申诉,安理会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作出有关建议或决定采取措施执行判决。可见,当事国一方提出申请的对象是安理会。故此,本题选C.
  35.中国公民甲得知A国法院正在审理其配偶中国公民乙提起的离婚诉讼,便在自己住所地的中国法院对乙也提起离婚之诉。依我国司法实践,法院对于甲的起诉应如何处理?
  A.受理此案
  B.以“一事不两诉”原则为依据不予受理
  C.与A国法院协调管辖权的冲突
  D.告知甲在A国法院应诉
  答案:A
  解析:根据《民诉意见》 第15 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本题中,虽然乙在A过法院起诉,但甲向我国法院起诉,我国法院有权管辖。所以A项正确。B、C、D项错误。
  36.依我国法律规定,在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认定婚姻是否有效应当以下列哪一项为准据法?
  A.婚姻缔结地法
  B.当事人本国法
  C.当事人住所地法
  D.法院地法
  答案: A .
  解析:《民法通则》 第147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因此,本题选A.
  37.依我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民用航空器的转让、抵押,应当适用哪国法律?
  A.民用航空器转让、抵押地国法律
  B.民用航空器所在地国法律
  C.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
  D.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法律
  答案:C .
  解析:我国《民用航空法》 就民用航空器物权的法律适用作了如下规定:(1)关于民用航空器的所有权,第185 条规定: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2)关于民用航空器的抵钾权,第186 条规定:民用航空器抵钾权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3)关于民用航空器的优先权,第187 条规定:民用航空器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因此,本题选C.
  38.一艘悬挂巴拿马国旗并由一巴西海运公司经营的海船,运送一批属一家日本公司的货物从日本到中国,在韩国附近海域发生意外。为了安全完成本航程,该海船驶入韩国某港口避难,发生共同海损,后在中国某港口进行理算。该共同海损理算应适用什么法律?
  A.船旗国法律
  B.共同海损发生地法律
  C.巴西的法律
  D.理算地法律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点为海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对于共同海损理算,有的国家规定适用法院地法,多数国家规定适用共同海损理算地法。我国《 海商法》 第274 条规定:“共同海损理算,适用理算地法律。”所以D正确。
  39.侨居甲国的中国公民田某在乙国旅行时遇车祸身亡。其生前在丙国某银行寄存有价值10万美元的股票、珠宝一批,在中国遗留有价值200万人民币的房产一处。田某在中国的父母要求继承这批股票和珠宝。我国与甲乙丙三国均无有关遗产继承的特别协议。依我国法律,前述股票和珠宝的继承应适用哪一国的法律?
  A.中国法
  B.甲国法
  C.乙国法
  D.丙国法
  答案: B .
  解析:《 民法通则》第149条进一步明确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依据国际私法理论,住所是指以永久居住的意思和状态而为居住的居所,因此田某虽然是在乙国旅行时遇车祸身亡,但乙国并不是其死亡时的住所地,其住所地仍在甲国。故选B.
  40.甲国人琼斯在我国工作期间不幸病故。琼斯在我国境内遗留有价值300万元人民币的财产,但未留遗嘱,亦无继承人。在这种情况下,琼斯遗留在我国的财产应依据什么法律处理?
  A.依甲国法处理
  B.依涉外继承的准据法处理
  C.依中国法律处理,但中甲两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D.交甲国驻华使领馆依甲国法处理
  答案:C .
  解析:本题考点为无人继承财产归属问题的法律适用。解决无人继承财产归属问题的冲突规则有两种:一是适用被继承人的属人法,这为主张继承取得的国家所采用;二是适用财产所在地法,这为主张先占取得的国家所采用。我国《 继承法》 和《 民法通则》 对这个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1988 年《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91条作了解释性规定:在我国境内死亡的外国人,遗留在我国境内的财产,如果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依照我国法律处理,两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是说,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遗产依中国法即遗产所在地法处理。所以,本题选C.
  41.甲国A公司(买方)与乙国B公司(卖方)签订一进口水果合同,价格条件为CFR,装运港的检验证书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但约定买方在目的港有复验权。货物在装运港检验合格后交由C公司运输。由于乙国当时发生疫情,船舶到达甲国目的港外时,甲国有关当局对船舶进行了熏蒸消毒,该工作进行了数天。之后,A公司在目的港复验时发现该批水果已全部腐烂。依据《海牙规则》及有关国际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C公司可以免责
  B.A公司应向B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提供的货物与合同不符
  C.A公司应向C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没有尽到保管货物的责任
  D.A公司应向B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没有履行适当安排保险的义务
  答案:A.
  解析:根据《 海商法》 第51 条第1 款第(五)项规定,对于由于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所造成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故本题选A.
  42.依我国200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规定,基于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的原因,国家可以对货物贸易采取下列哪一项措施?
  A.禁止进口
  B.禁止出口
  C.限制进口
  D.限制出口
  答案: C .
  解析:根据2004 年4 月6 日修订的《 对外贸易法》 第16 条第(9)项规定,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国家可对货物贸易实行限制进口,所以选C.
  43.世界贸易组织法律规则中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适用的范围限于下列哪一项?
  A.与货物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B.与服务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C.与专利技术转让有关的投资措施
  D.与商标权转让有关的投资措施
  答案:A .
  解析:《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 (Trade -Related Investment Measures ,简称TRIMS )是指能够对国际贸易引起扭曲或限制作用的投资措施。这里的“贸易”仅指货物贸易,不涉及服务贸易。故本题选A.
  44.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协议的规定,当世贸组织成员方之间发生贸易纠纷时,可采取的解决方式中不包括下列哪一项?
  A.双边磋商
  B.成立专家组
  C.上诉机构的审查
  D.上诉机构的调解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点为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程序。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协议的规定,双边磋商仅仅是一种程序性要求,自提出磋商请求人其60日内磋商没有解决争端时,申诉方才可能申请成立专家组,从而启动争端解决机构程序。这些程序主要包括专家的裁决和结论,上诉结构的审查、裁定、争端解决结构通过专家组和上述机构的报告,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定和建议的实施。据此,可采取的解决方式不包括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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