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项目收益估算
(一)财务效益估算
项目的财务效益是指项目实施后所获得的营业收入。对于适用增值税的经营性项目,除营业收入外,其可得到的增值税返还也应作为补贴收入计入财务收益;对于非经营性项目,财务效益应包括可能获得的各种补贴收入。
1. 营业收入的估算
2. 补贴收入的估算
某些项目还应按有关规定估算企业可能得到的补贴收入(仅包括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在此处核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构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二)财务费用估算
项目所支出的财务费用主要包括投资、成本费用和税金等。
1. 投资
在项目财务费用的估算中,投资主要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贷款利息和流动资金三部分。
(1)建设投资。建设投资的构成可按概算分类法或按形成资产法分类。
1)按概算法分类。建设投资由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三部分构成。其中工程费用又由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含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和安装工程费构成;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2)按形成资产法分类。建设投资由形成固定资产的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费用、形成其他资产的费用和预备费4部分组成。固定资产费用是指项目投产时直接形成固定资产的建设投资,包括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按规定将形成固定资产的费用,后者被称为固定资产其他费用,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研究试验费、勘察设计费、环境影响评价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其他费、工程保险费、联合试运转费、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测费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及绿化费等;无形资产费用是指将直接形成无形资产的建设投资,主要是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和商誉等。其他资产费用是指建设投资中除形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以外的部分,如生产准备及开办费等。
(2)建设期贷款利息。
(3)流动资金。流动资金是指运营期内长期占用并周转使用的营运资金,不包括运营中需要的临时性营运资金。 [NextPage] 2. 成本费用
按财务评价的特定要求,分为总成本费用和经营成本。
(1)总成本费用估算。总成本费用是指在运营期内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1)项目评价中通常采用生产要素法估算总成本费用。采用生产要素估算法时,总成本费用的构成如下:
总成本费用=外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费+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
+摊销费+修理费+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其他费用
2)采用生产成本加期间费用法时,总成本费用的计算可按下式计算:
总成本费用=生产成本+期间费用
生产成本=直接材料费+直接燃料和动力费+直接工资
+其他直接支出+制造费用
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
当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的相关规定有矛盾时,应按从税收原则处理。
3)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根据成本费用与产量的关系可以将总成本费用分解为可变成本、固定成本和半可变(半固定)成本。
(2)经营成本估算。经营成本是指总成本费用扣除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和财务费用后的成本费用。其计算公式为:
经营成本=总成本费用--折旧费-摊销费-财务费用
或
经营成本=外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费+工资及福利费+修理费+其他费用
3. 税金
(三)利润的形成及分配
1. 利润的计算
利润总额=营业收入-总成本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
2. 利润的分配
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按照国家规定做相应的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企业缴纳所得税后形成的净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在连续5年内未能用税前利润弥补的,应用税后利润弥补。
(2)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弥补亏损后余额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用于转增资本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提取任意公积金。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扣除前三项的余额后,为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经过上述分配后的余额,即为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未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企业如发生亏损,可以按规定由以后年度利润进行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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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盈利能力分析
(一)主要的会计要素
1. 资产
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资产按其流动性可以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1)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
1)货币资金。
2)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
3)应收及预付款项。或称结算债权,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
4)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低值易耗品摊销、预付保险费、一次性购买印花税票、一次性支付固定资产中小修理费用、需要在年度内分月摊销的金额等。待摊费用应按其受益期限在1年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成本费用。
5)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施工企业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途存货、委托加工物资、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未完施工和已完施工、在产品和产成品等。
(2)长期投资。
(3)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期间、单位价值在规定的限额以上并能够可靠地计量、且长期使用的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的劳动资料。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但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不能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的劳动资料,应当作为低值易耗品处理。
(4)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其内容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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